招标
安徽建工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批废旧设备资产标的4:砼拌和站转让
金额
9.76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3ah1001014
预算金额9.7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姚文静0551-6260568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安徽建工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批废旧设备资产标的4:砼拌和站转让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信息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 项目附件 交易机构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3AH1001014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项目名称 安徽建工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批废旧设备资产标的4:砼拌和站转让
转让底价(万元) 9.7667
挂牌日期 2023-11-08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1-21
资产概述
1、本次转让资产包为安徽建工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批废旧设备资产,主要包括砼输送泵、汽车泵、旋挖钻机、旋挖钻双底捞砂斗、旋挖钻截齿斗、护筒、砼拌和站。
2、转让标的1-4所在地分别在:合肥、庐江、合肥、浙江嵊泗岛。
3、各标的详情参见《安徽建工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待处置固定资产明细表》。

标的资产信息
机械设备
标的状态 报废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3-11-08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重大事项披露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在申请受让登记时提交《现场勘查确认单》,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能过户、不了解标的状况或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办理交接、过户等相应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转让标的交付类型、数量以《安徽建工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待处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披露的为准,交付状况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受让后不得对转让标的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提出异议。
3、挂牌公告期内,转让标的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标的2汽车泵的状况、排放标准、过户、使用等相关政策,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2汽车泵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能过户、不了解标的状况或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4、转让标的2行驶里程以里程表显示的实际数值为准。
5、根据标的2行驶证显示,强制报废期止:2038年5月22日。
6、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的拆除、装卸、运输、清场、过户手续等工作,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办证件、更换牌号、车辆发票所产生的税费,以及清场、运输等费用。
7、转让标的2除交强险以外的保险均不过户(如有)。
8、转让标的2过户过程如涉及有违章未处理,由受让方承担相应的罚款及扣分。如车辆过户时,交强险日期已到期,受让方须自行承担并办理补缴相关费用。如车辆处于脱审、无保险、无登记证时,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相关费用标准请咨询车管部门,车辆过户办理完毕后向受让方移交车辆,车辆运输及费用由受让方负责。
9、转让标的2违章罚款及交通事故责任,车辆交接日前的由转让方承担,车辆交接日后的由受让方承担。
10、转让标的2转让不含车牌号,转让成功的车辆办理过户时,受让方必须重新选择号牌,不得继续保留和使用原号牌,原号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处理。
11、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不得代办、代交保证金及后续价款等费用。
1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并同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安全保证金”人民币(不计息),标的1-4所需缴纳“履约、安全保证金”人民币分别为1万元、2万元、5万元、5万元,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履约、安全保证金”后,转、受让方开始进行资产或车辆交接。在接到转让方交付标的通知后 10 天(日历日)内,标的1、3、4的受让方需完成拆除、装卸、运输及清场等工作,标的2的受让方需完成受让车辆提车、过户手续,并向转让方提交受让车辆过户凭证。逾期未完成的,每拖延一日,受让方须按标的转让价款的0.5‰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转让方有权从“履约、安全保证金”中扣除。标的1、3、4的拆除、装卸、运输及清场工作全部完成,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根据实际情况退还相应的履约、安全保证金(不计息)。标的2转让方在收到车辆过户凭证后,根据实际情况退还相应的履约、安全保证金(不计息)。
13、受让方对标的进行运输及清场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转让方及转让标的所在地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指挥,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不得损坏转让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及违反转让方相关安全、消防等管理规定,不得因此而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如给转让方和相关生产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标的物转移完毕,受让方应将残留垃圾清理完毕,并且需要按照相关环保规定及转让方要求,将残留垃圾送到指定位置,并承担相关运费和垃圾处理费,受让方应对拆除、装卸、运输和清场全过程所有费用及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相关事件,受让方须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14、受让方须自行解决拆除、装卸、运输、清场过程中如涉及的水、电、气等能源介质,相应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5、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交易完成后,转让方按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税费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6、标的成交后,转、受让方按转让价款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
17、需现场勘查的意向受让方,请联系现场勘查人员。现场勘查联系人:王晶晶(标的1-3);电话:15534408084。赵广胜(标的4);电话:18656436646。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1)受让申请书;
(2)《现场勘查确认单》;
(3)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三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章程复印件,符合意向受让方内部决策程序的相关受让文件,上级单位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
(4)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按本公告的要求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6)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完成受让申请登记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完成注册并登陆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aaee.com.cn)完成线上信息录入申请和网络动态报价程序。
4、被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 3.5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安徽建工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36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400004850014306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 钱叶琳
注册资本(万元) 100515.1185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现场勘察确认单(标的4) .pdf安徽建工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待处置固定资产明细表.pdf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姚文静,吴凡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62605682;62871617;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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