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阜阳卷烟厂卷包设备改造项目(招标编号:GN2021-03-3669/03),于2021年11月08日15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03标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京家泉烟草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216000.00元
工 期:合同签订后10个自然日具备施工条件,具体开工时间根据招标方通知确定,安装调试每台1个工作日,总工期7个工作日内具备验收条件。
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企业资格业绩:上海中臣烟草机械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烟支空头检测剔除装置、圆周检测装置、负压式缺包检测器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京焦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150000元
工 期:合同签订后 15 个自然日具备施工条件,具体开工时间根据招标方通知确定,安装调试1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内具备验收条件。
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 12个月
企业资格业绩:玉溪卷烟厂卷包一车间条缺包光子检测装置升级
公示期:自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5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www.youzhicai.com)、()上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河东路321 号阜阳卷烟厂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8-236352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10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评标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阜阳卷烟厂卷包设备改造 项目编号:GN2021-03-366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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