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公开征集南兴路(根玉路-环光路)市政工程设计单位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项目名称:南兴路(根玉路-环光路)市政工程
2.项目概况:南兴路(根玉路-环光路)市政工程位于光明区玉塘街道,本项目为新建道路市政工程,采用法定图则规划线路走向,道路西起规划环光路,东至根玉路,道路全长404.469m,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20km/h,道路红线宽2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通信、照明、燃气、景观绿化、电力迁改工程等。立项批复总投资:2042.97万元人民币。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等以及该项目相关的配合服务工作(包括前期各项报审配合、施工配合和结算审计配合)。
4.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7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3月7日18:00
6.报价方式:固定报价,暂定价59.23万元。
7.结算方式:(1)基本设计费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其中,基本设计收费计费额以概算批复的建安费为基数计算,工程设计的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1.0,专业调整系数取0.9,附加调整系数取1.0,最终结算价以相关审核结果为准,且不超过概算批复的相应的设计费;(2)竣工图编制费按照基本设计费的8%计取,最终结算价以相关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工程设计(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社保证明。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8楼801室。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0755-88215275
2.项目概况:南兴路(根玉路-环光路)市政工程位于光明区玉塘街道,本项目为新建道路市政工程,采用法定图则规划线路走向,道路西起规划环光路,东至根玉路,道路全长404.469m,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20km/h,道路红线宽2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通信、照明、燃气、景观绿化、电力迁改工程等。立项批复总投资:2042.97万元人民币。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等以及该项目相关的配合服务工作(包括前期各项报审配合、施工配合和结算审计配合)。
4.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7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3月7日18:00
6.报价方式:固定报价,暂定价59.23万元。
7.结算方式:(1)基本设计费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其中,基本设计收费计费额以概算批复的建安费为基数计算,工程设计的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1.0,专业调整系数取0.9,附加调整系数取1.0,最终结算价以相关审核结果为准,且不超过概算批复的相应的设计费;(2)竣工图编制费按照基本设计费的8%计取,最终结算价以相关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工程设计(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社保证明。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8楼801室。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0755-88215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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