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昆采竞2022334036: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安保服务数字证书运维服务学校保安服务门卫管理校园安全管理学校财产安全管理学校门口交通管理学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疫情防控工作其他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监控视频校园巡逻巡查门卫值守治安秩序安全检查治安巡逻学校内教室办公室财务室围墙周边消控室各功能室防火防盗钢管钢筋棍管制刀具相关业务技能训练配备设施设备监控系统监控录像监控设备设备清洁卫生设备正常运转心理测评消防器材防范器械政治业务培训应急预案演练治安防范信息保安人员购买保险人身意外保险保安队伍保安工作文案处理防护器械防暴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齐眉棍强光电筒自卫喷雾防野蛮装卸装运条件伴随服务安装调试装箱单微机启动监督运行监督维护维修组装工具线材检验费计算机更换件部件新零件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住宿业邮政业仓储业零售业批发业商务服务业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餐饮业
金额
49.6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昆采竞2022334036
预算金额77.76万元
招标公司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代理联系人许洪波0871-63108237
中标公司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9.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昆采竞2022334036
二、项目名称: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安保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A
供应商名称: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690号金鼎科技园16-21号平台办公楼4楼402号
成交金额(万元):49.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标段名称:A |
名称:“安保服务项目” |
服务范围:详见谈判文件 |
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服务时间:合同期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服务标准:496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卜炜玮、何蕾、许洪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0
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若对上述公示有异议,可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质疑。质疑后仍有疑问可到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投诉。 2.请成交供应商到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5楼511室)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云南金磐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符合谈判文件年龄要求的保安人员的人数不足16人,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该公司不能通过技术评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669号
联系方式:13987156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5楼
联系方式:0871-63108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洪波
电 话:13987156750
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安保服务项目”.doc 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安保服务项目”.doc
判谈性争竞昆明市市级政府采购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5楼集中采购机构: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项目编号:昆采竞2022334036项目名称: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安保服务项目”件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安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昆采竞20223340361.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对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安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相应经营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第一部份邀请函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2.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评分优惠政策;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项目预算:¥777600.00(人民币:柒拾柒万柒仟陆佰元整)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说明和要求
4.2递交方式:网上递交4.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4.响应文件提交:3.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3.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有关时间安排。3.采购文件的获取:
6.1采购人信息6.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2开标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当日电子屏幕)5.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开标。5.本项目开标方式:现场开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5楼集中采购机构: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人:许洪波电话:13987156750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669号采购人: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
数字认证(USBKEY):数字证书运维服务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工作日联系电话:0871-65385613,0871-67410401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服务内容:文件编制以及网上交易技术支持)6.4技术支持昆明市财政局电话:(0871)635449516.3监督单位联系人:秦峰电话:(0871)63108237
1.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1、采购方式一、总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编号:昆采竞2022334036 项目名称: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安保服务项目” |
2 | 集中采购机构: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5楼 联系人:秦峰 电话:(0871)63108237 |
3 | 项目预算:¥777600.00(人民币:柒拾柒万柒仟陆佰元整) |
4 | 谈判保证金:¥10000.00(人民币:壹万元整) 开户名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小康大道支行 账号:871907326010906 邮编:652004 联系电话:(0871)65886764(招行会计部) (0871)67432024(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 |
5 |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时起,有效期为30日历天。 |
6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 点击切换至“昆明市”)。 |
7 |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开标。 开标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当日电子屏幕)。 |
8 | 现场开标时需携带: 1.密封完好的光盘; 2.用于解锁的数字证书(CA); 3.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详见第8-9页第17条要求开标现场提交的内容) |
9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
10 | 签订合同地点: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商定。 |
11 | 交货时间地点: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执行。 |
12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供应商”系指无条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规定的生产和供货能力,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交完整谈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或供应人。3.2“集中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即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3.1“采购人”系指本次依法进行政府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3、定义2.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谈判邀请函中所述的内容。2、适用范围
4.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等。4.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采购的设备、进行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4、合格的供应商3.6“项目”系指供应商或供应人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总称。3.5“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或供应人须承担的运输、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3.4“产品”系指供应商或供应人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供采购所需产品、网络工程、售后服务以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4凡具备法人资格同时:4.3供应商索取谈判文件,需完全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6.1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谈判委托5.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及由本次采购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5、适用法律(6)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谈判文件8.1供应商一旦报名参加,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8、谈判文件的约束力7.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有关的费用。无论在以上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谈判费用6.2供应商谈判成交后不得转包合同内容和肢解合同。
(4)合同条款及格式;(3)谈判项目说明和要求;(2)供应商须知;(1)政府采购邀请函;9.1谈判文件用以阐明采购所需的产品或服务,以及采购谈判程序和合同条款。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9、谈判文件构成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主要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敬请所有获得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密切关注,作为谈判文件的完整组成部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供应商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10、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9.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谈判文件,或者谈判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谈判文件无效。9.3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联系解决。9.2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附件。
12、谈判语言及度量衡单位三、谈判文件的编制1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集中采购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集中采购机构将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1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须按照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关于启用昆明市市级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的公告”发布的范本格式提交质疑函。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质疑,通过书面形式答疑。11.1供应商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送达集中采购机构。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对收到的澄清要求通过书面形式答疑。若涉及到文件实质性内容的须以补遗书方式按程序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提交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通过网络向潜在供应商发布,且供应商不须回函确认,所有获取了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查看内容。澄清内容还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11、供应商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和对采购项目的质疑
13.2供应商编写的谈判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3.1供应商应完整地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13、谈判文件构成12.3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格式为PDF)应与原件大小保持一致,至少不小于A4幅面(纵向或横向),扫描内容应保证清晰可辨。1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公制。12.1供应商提交的谈判文件和相关材料以及供应商与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就有关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14.2供应商需对本采购文件“采购分项一览表”项目段的产品进行逐一报价,不得将完整采购项目段的内容拆开报价。14.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格式填写谈判文件,应完整地填写采购文件中的报价书格式和采购分项一览表;14、谈判文件格式(3)本次谈判文件中要求填写的其它文件(详见各附件)。(2)合同条款及格式;(1)资格、资质及相关证明文件;
16.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如实、全面响应技术、服务和承诺等投标文件所需内容。16、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的响应15.2谈判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15.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中的“采购分项一览表(格式一)”上标明本次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拟提供的总报价和分项报价(如有),总报价和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根据谈判的情况,供应商可对本项目做最后一次的报价。15、谈判报价14.3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ZCTBJ)。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17.3以上资格文件要求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的,不得以黑白复印件、黑白扫描件代替。17.2现场查验要求提供原件的,不得以扫描件、复印件代替,否则拒绝接受报价文件。17.1以上资格文件按提交要求中注明的方式提交,需要提交原件的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工作人员查验,任何迟交或补交的资格文件均不做接受。报价供应商若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列出的资格及相关证明文件,将影响该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或者导致报价被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证明谈判供应商资格的文件及提交要求17、证明谈判供应商资格的文件及提交要求
序号 | 证件(文件)名称 | 提交要求 |
1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原件开标现场提交查验 原件彩色扫描件制作于投标文件指定位置 |
2 | 法定代表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 原件开标现场提交查验 原件彩色扫描件制作于投标文件指定位置 |
3 | 提供经有资质的非本单位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设立企业提供银行基本帐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 原件开标现场提交查验 原件彩色扫描件制作于投标文件指定位置 |
4 | 提供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原件开标现场提交查验 原件彩色扫描件制作于投标文件指定位置 |
5 | 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 原件彩色扫描件制作于投标文件指定位置 |
6 | 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保资金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 原件彩色扫描件制作于投标文件指定位置 |
7 | 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 制作于投标文件指定位置 |
8 | 《保安服务许可证》 | 原件开标现场提交查验 原件彩色扫描件制作于投标文件指定位置 |
说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声明交由招标代理留存;其他证明报价供应商资格的文件查验完毕现场退还。 |
③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①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情况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17.6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出现的,不通过资格审查:17.5如果报价供应商由于公司商务活动的原因或者证件的检审导致不能提交证件的原件,则需要出具经国家公证机关证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且在核准的有效期内的材料。报价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须保证真实,如有不实后果自负,一经查实,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进行处罚。若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导致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将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17.4提供资格扫描文件和截图时应保证字迹清晰,内容齐全。如因为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扫描件和截图无法识别或者信息不全的,将影响该供应商的报价或者导致报价文件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9.4谈判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专用账户:19.3谈判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应以人民币提交。19.2谈判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由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负责管理。19.1谈判保证书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谈判人应按“谈判保证书”(格式三)格式填写,并按谈判文件所规定数额、时限、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19、谈判保证金18、证明产品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详见文件第五部分)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电话:(0871)67432024开户银行联系电话:(0871)65886764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金色维也纳18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小康大道支行账号:871907326010906开户名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1、保证金必须从谈判供应商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1)由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合计数额,自行从谈判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请注意以下事项:19.5.1谈判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缴纳19.5谈判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收退程序的说明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负一楼
(1)非成交人应退款项退回程序:19.5.2谈判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退还程序及资料请潜在谈判供应商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在昆明市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5、潜在谈判供应商转账到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谈判供应商需要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对所谈判项目标段进行谈判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金额对应。如不进行对应,将无法对本项目谈判。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2)在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后到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终止之前,谈判供应商撤回谈判文件的;(1)已缴纳保证金,无故不参加谈判或者出现不廉洁行为的谈判供应商;19.5.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携带采购人出具已签合同证明(一个项目可统一出具一个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保证金缴纳回执(成交供应商自行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交易平台打印)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退款。(2)成交人应退款项退回程序:公示期满(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非成交人的应退款项退回原缴纳账户,非成交人无需上门办理。
20.2在特殊情况下,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主要以书面(信函、传真及电报等)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谈判保证金将尽快退回。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谈判文件。第19条有关谈判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20.1谈判有效期为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规定的谈判之日后三十(30)天。20、谈判有效期(5)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4)谈判供应商提供虚假谈判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者谈判文件中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明材料的;(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无故放弃成交项目的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22.1网上递交谈判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上传相应谈判项目的谈判文件,并打印“上传谈判文件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22、谈判文件的递交四、谈判文件的递交21.2《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提供数字证书(CA)对谈判文件进行加密功能。谈判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谈判文件必须加密,现场光盘递交的谈判文件,由谈判供应商自行选择是否对谈判文件进行数字证书(CA)加密。如果谈判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谈判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谈判文件,因谈判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谈判文件。21.1电子谈判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ZCTBJ)。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21、谈判文件份数和签署
23.2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可以按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酌情延长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谈判文件领取者和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23.1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收到谈判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3、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2.4、谈判供应商代表在开标时用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谈判文件,因谈判供应商原因造成谈判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谈判文件。22.3谈判供应商投标时,须按本附件“电子谈判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的规定编制及网上递交电子谈判文件,按规定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到开标现场递交光盘。如果谈判供应商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谈判文件,视为投标无效,现场光盘不再接受。网上递交的谈判文件与现场光盘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如网上递交与现场递交不一致,以网上递交为准。网上递交谈判文件与现场递交谈判文件光盘须同时满足。22.2现场光盘递交谈判文件电子标书1份,密封方式:应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谈判人单位鲜章。
25.3在递交谈判文件至集中采购机构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25.2在递交谈判文件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谈判文件作任何修改。25.1供应商在递交谈判文件后,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25、谈判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4.1按照第23条的规定,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谈判文件。24、迟交的谈判文件
27.1谈判开始后,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立即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谈判文件的初审,并独立开展初步审查工作。27、对谈判文件的初审26.2谈判开始时,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向谈判小组宣读供应商名称或编号、总报价、交货时间、是否提交谈判保证金,以及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26.1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将在“谈判邀请”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抽签顺序分别组织谈判。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6、谈判开始五、谈判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27.6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谈判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7.5如果谈判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乎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谈判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谈判文件。27.4在详细评审之前,谈判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谈判文件将被拒绝。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谈判文件是否实质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谈判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与使用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谈判小组决定谈判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7.3谈判小组将审查谈判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足额提交谈判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谈判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7.2为有助于对谈判文件的审查、评价,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有关澄清或说明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8、谈判过程的保密与谈判的澄清27.9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决定。27.8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谈判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27.7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谈判文件中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谈判文件将被拒绝,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3)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折扣数与按折扣率为基准计算的折扣数不一致时,以折扣率计算为基准进行修正;(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谈判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9、谈判小组28.5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报价及实质内容。28.4必要时集中采购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供应商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谈判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8.3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就谈判文件中含混之处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集中采购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28.2在谈判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谈判文件审查、澄清及授予合同等方面向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或参加谈判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谈判文件被拒绝。28.1谈判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谈判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得向与谈判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30.3谈判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采购人将保留否决所有谈判供应商的权利;30.2采购人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谈判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30.1谈判过程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30、对谈判文件的评审和比较29.2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9.1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30.4.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谈判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此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第五款的规定而设置。30.4本项目谈判办法如下:经谈判小组讨论,未形成有效竞争的。所有方案均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哄抬谈判报价的;谈判供应商低于成本价报价的;
30.5废标情形: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报价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报价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并满足相关规定的小型、微型报价供应商,其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
31、保密(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2.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2.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含)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32、成交结果31.3谈判报供应商不得干扰集中采购机构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否则将终止谈判报价。31.2在谈判报价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谈判报价文件审查、澄清及授予合同等方面向集中采购机构或参加谈判报价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谈判报价文件被拒绝。31.1谈判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谈判报价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得透露给任一谈判报价供应商或与上述谈判报价工作无关的人员。
34.2如谈判报价不符合要求或超过预算时,集中采购机构可否决其谈判报价文件并不作任何解释。34.1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34、合同授予标准六、授予合同33.1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公告成交结果。33、成交公示期
36、签订合同35.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5.1成交结果公告后,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确认成交通知书已收到,并同意接受。35、成交通知书34.4报价供应商成交后不得转包合同内容和肢解合同。34.3最低报价不是成交及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一、采购标的需求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保安服务采购需求第三部分项目说明和要求七、采购服务费:不收取36.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须将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和彩色扫描件(PDF)各一份送至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存档。36.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向昆明市财政局填报《昆明市政府采购实施项目情况表》,同时报备采购合同副本及发票等。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文件及澄清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一)服务内容要求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本次采购服务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包含但不仅限于《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此次采购服务范围为昆明师专附小龙泉路校区和月牙塘校区,在校师生人数2100余人。本次采购安保服务用于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学校保安服务工作主要包括门卫管理、校园安全管理、学校财产安全管理、学校门口交通管理、学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疫情防控工作等的安全保障,校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临时性的学校工作安排,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的安保服务。
6.其他安全管理及临时性工作。5.疫情防控工作。4.突发事件处置。3.监控视频和消防控制室管理值守。2.校园巡逻巡查。1.门卫值守。
5.派驻安保人员须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4.派驻安保人员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医疗卫生机构体检合格的健康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签订合同时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在服务期间监督派驻保安员履行保密义务。3.年龄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具有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官士兵、熟悉计算机操作、文字综合能力较强人员优先。保安队长须有二年以上保安队伍管理经验。2.身体健康,人格健全,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无色盲,无纹身,无口吃,无不良嗜好,形体端正,身高在168cm(含)以上;两眼裸视力或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含4.9)以上。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观察、沟通、应变能力。(二)基本条件要求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条件6.教育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安保工作的;11.其他不适宜从事安保工作的。9.未正式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7.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一)基本要求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等要求。(三)实施地点:昆明师专附小龙泉路校区、月牙塘校区。(二)实施时间:2022年7月19日-2023年7月18日(合同期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一)保安人员数量:16人。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协助公安部门、属地派出所民警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主动向所服务的学校领导和属地派出所反映校园内外治安情况,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堵塞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健全防范制度,提高防范能力;5.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制止,对一时难以制止或发生治安案件及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侦查、处置;4.对校园内进行安全检查和治安巡逻。重点巡查学校内教室、办公室、财务室、围墙周边、消控室和各功能室等重要场所。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发现安全问题或隐患,要立即报告,并协助予以妥善处置;3.严格查验外来人员(车辆)随身(车)携带的物品,严禁将各种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2.负责门卫管理,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进入校园内解决的,在征得被访人同意,并办理好登记手续和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后,方可进入。严禁校园外无关车辆进入校园,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须经学校同意,并指挥车辆安全出入、有序停放;1.熟悉校园内区域的地形、地物,了解值勤岗位区域内消防设施分布和使用,掌握报警方法。
1.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二)门岗值守要求10.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及管理,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9.建立交接班记录台账,做好每日值勤问题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要求清楚、准确、属实。按时参加保安人员工作例会和相关业务培训,并做好记录。工作中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学校领导,不得擅作主张或隐瞒不报;8.保障消防安全,负责学校消防设施设备巡查,值守消防控制室,校内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养护、管理等,发生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迅速扑救、报警报告,组织疏散,保护现场;7.掌握保安业务知识,熟悉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物防、技防器材和设施设备,妥善保管和维护安保器械,严守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爱护通讯器材和物防设备,非紧急情况,不得动用钢叉、橡胶自卫棍、齐眉棍等安保器械。禁止将钢管、钢筋棍、管制刀具等易造成严重伤害的器具用于校园安全防范,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学校保卫室监控值守工作;
7.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相关业务技能训练及学习;6.负责门卫室及配备设施设备管理;5.对非放学时间离校学生,应查验班主任或学生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出门条,并将出门条留存后,方可放行;4.学生上、放学期间,维护校园门口秩序,疏导师生有序进出,并及时制止学校门前发生的寻衅滋事等行为,必要时应向公安部门报警;3.发现安全问题、安全隐患、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报告。必要时,启动报警程序,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2.严格落实学校封闭管理制度,对人员和车辆执行学校门岗查验及疫情防控工作操作规程,严防危险物品进入学校,严防校外无关人员进入学校,严防学校物资流失;
4.加强法定节假日、假期间及恶劣天气时的巡逻巡查工作,特别是重点部位和区域,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报告;3.认真做好巡逻日志的记录和交接班工作,每班交班必须向下一班说明本班有关情况,提醒下一班重点进行防范;2.发现学生离开课堂要进行教育,并通知学校;1.按照学校规定,每天定时或不定时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逻巡查不少于5次,发现安全问题、安全隐患及时处置、报告,必要时报警;(三)巡逻巡查要求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4.自觉加强监控室管理,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监控室;3.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值班人员在监控室内饮酒、睡岗、抽烟等事项,对当班的监控情况认真登记,做好值班记录;2.发现问题,及时、准确地通知巡逻人员处置并报告学校;1.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遵守监控系统的操作规程,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不随意调整监控目标;(四)监控视频管理值守要求5.放学后巡逻时,应做好清校工作,规劝滞留学生离校返家。
2.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报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果断处置,控制事态;1.做到早发现、早识别。保安人员在值守过程中,密切关注校园及周边的一切动向,发现可疑人员,应劝阻离开,不听劝阻强行闯入的,边处置边报告。(五)突发事件处置要求7.认真履行职责,保守秘密,不得对外宣扬议论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6.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维护,保持设备清洁卫生,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如发现监控设备异常,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5.调阅查看监控视频必须报请学校批准,并做好登记记录,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刻录、拷贝、拍摄监控录像资料;
(二)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医疗卫生机构体检合格的健康证。(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符合本采购需求二、三项相关要求: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六)服务期限:一年。如果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2022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18日,共计12个月)安保服务项目经学校考核和满意度测评合格后,且双方协商同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续签。若成交服务商严重违约或者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或者存在违纪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且采购人不再与成交服务商续签下年度的合同,重新组织招标采购。3.发生事故要奋力抢救,发现犯罪分子作案要立即制止、控制,并及时报告、报警。
(八)派遣保安人员总人数16人。(七)进行心理测评,消防器材及防范器械使用。(六)提供相关从业经历的证明材料。(五)提供保安员证原件、复印件。(四)提供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三)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中标方对派遣保安人员必须严格管理,定人定岗,不得减派人员。定期对派遣保安人员开展培训教育,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每月不少于1次,提高派驻保安人员的政治意识,做到业务熟练、预案熟悉、反应迅速、处置有力,并按招标方要求提交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三)中标方对派遣保安人员的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关资料须报招标方,禁止被辞退保安人员再次录用。(二)中标方依法聘用保安人员,在组织、安排工作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保安人员的正当权益。中标方内部管理体制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到位,防止保安人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和安全事故。(一)中标方具有公安机关核发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若被行政机关查处,责任由中标方承担。七、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九)按月考核,对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安保人员应要求供应商立即整改,对提醒供应商两次及以上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采购人的相关损失。
(十)中标方负责提供相关的治安防范信息,协助提高招标方的社会治安综合防范能力。若遇到重大活动或应急事件,学校保安力量不足时,中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无偿增派援助。(九)中标方派遣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等由中标方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中标方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学校和师生财产损失、发生人员伤亡或安全事故,由中标方负责经济赔偿,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八)中标方派遣保安人员在为招标方提供约定的服务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招标方协助中标方处理,责任及其他事宜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处理,中标方对派遣保安人员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七)中标方应为保安人员购买保险,其中综合险为100万元以上赔付标准的人身意外保险。(六)中标方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保安人员队伍稳定。合同期限内更换的保安人员须符合采购验收标准。更换骨干、重点岗位保安人员,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学校,更换其它保安人员须提前一周告知。中标方因工作需要临时调动保安人员的必须经招标方同意,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擅自调离。未经招标方同意调入的保安人员,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五)中标方派遣到招标方的保安人员应先征得招标方面试同意,招标方对在服务过程中不满意的人员有权要求更换,中标方应在3天内按照采购验收标准更换到位。
(二)在保安服务范围内,如因中标单位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学校和师生财产损失、发生人员伤亡或等级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经济赔偿,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并立即终止合同(退场)。(一)学校将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管,依据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中标单位须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若日常工作不到位、服务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学校将作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八、其它要求(十三)中标单位在保安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二)招标方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管,依据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对中标方进行考核。中标方须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若日常工作不到位、服务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招标方将作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并对中标方派遣保安人员违反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行为在24小时内通知中标方。(十一)设立保安队长岗位保安队长,须有二年以上保安队伍管理经验,保安队长由双方共同任命,全面负责保安队伍的日常规范化管理和保安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文案处理。
派遣保安人员当月月度考核达到1人不合格的,由学校约谈中标单位整改,约谈2次后仍有考核不合格,视为中标单位自行解除合同。(七)按照《昆明师专附小安全服务需求》《昆明师专附小安全服务人员违规违约金标准》《昆明师专附小安全服务考核表》及合同约定等按月对保安人员考核。考核方式:本考核为月度考核,满分为100分。每月最后一日为考核截至日。月度考核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79分为合格,80-89分为良好,90分及以上为优秀。月度考核不合格,连续两次以上不能立即改正的,采购人可以单方终止合同。(六)保安人员伙食、住宿等由中标人负责。保安人员防护器械,含防暴头盔(1顶/人)、防护盾牌(1副/人)、防刺背心(1套/人)、防割手套(1副/人)、齐眉棍(1支/人)、强光电筒(1支/人)、自卫喷雾(1支/人)等均由中标人负责。(五)根据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当年昆明市保安协会《关于印发<昆明市保安行业服务费用参考价>的通知》,本项目保安人员工资指导价为3520×(1+15%)元(注:含综合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服务管理费、税费等)。其中,综合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和服务管理费不得超过总中标金额的12%。(四)中标单位在保安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三)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由中标单位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1)“合同”系指买方、使用方与卖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方、使用方与卖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定义合同条款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2、技术性能(7)“使用方”系指具体使用货物和接受服务的单位。(6)“卖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5)“买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卖方应承担的义务。(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使用方提供的一切线材、设备及外部设备、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制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包装要求3.1卖方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卖方负全部责任。3、专利权及版权2.1卖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相应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6.2卖方应按照与买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向买方、使用方提供下列单据,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6、付款5.2货物和服务交付使用,并提供所需单据的日期视为交货日期。5.1根据买方指定地点,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5、装运条件
7、伴随服务6.3付款方式:设备到位、运达现场、验收无损坏支付合同全款的90%,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支付合同全款的10%。(4)使用方加盖公章证明交付使用合格的验收单。(3)装箱单;(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等;(1)发票;
(4)在货物交货现场就微机及外部设备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使用方人员进行培训.(3)在合同中卖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7.2除第7.1条规定外,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7.1卖方应按照国家“新三包”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8.4根据省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全权委托使用方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8.3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拆箱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8.2有相应的认证证书;8.1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8、质量保证7.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9.3验收不合格的货物,卖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逾期按交货延误予以处罚。9.2使用方将在卖方交货现场组织验收,如果线材、设备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相符,由使用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验收单,并支付相应的货物款项。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使用方应报请当地质检部门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9.1在发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9、检验8.6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使用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8.5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必须主动协助使用方对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使用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用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卖方必须降低货物的价格。(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使用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10.2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使用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使用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0.1使用方有权根据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10、索赔
12、误期赔偿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买方和使用方。买方、使用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11.1条规定对卖方进行制裁的权力。11.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终止合同。11.1卖方应按照“货物供货一览表”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和提供服务,并交付使用方验收使用。11、卖方交货延误10.3如果在使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使用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使用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14、税费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和使用方。除买方和使用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时,买方、使用方和卖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买方、使用方和卖方商定的事件。13.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1条、12条和17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3、不可抗力12.1除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合同标的金额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200%)计收,赔偿的期限及赔偿期限过后合同的履行事项,买方和使用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15.4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期满后六十(60)天内退还给卖方,不计利息。15.3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15.2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可采取银行本票、支票的形式交纳。15.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二(2)天内,通过境内的任何一家银行,向买方提交: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开户行:、帐号:)。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货物验收合格后三十(30)天。15、履约保证金14.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7、违约终止合同16.4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16.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买方、使用方和卖方均有约束力。16.2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昆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6.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方、使用方和卖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后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16、仲裁
18、破产中止合同17.2在买方和使用方根据上述第17.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买方和使用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买方和使用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2)卖方在收到买方和使用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买方和使用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1)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和使用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17.1在买方和使用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和使用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20.2本合同一式三份,以中文书写,货物买方、卖方各执一份,集中采购机构存查一份。20.1合同应在买方和卖方签字,并在卖方向买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及交纳中标服务费后生效。20、合同生效及其它19.1除买方和使用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9、转让18.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和使用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卖方中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和使用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采购合同范本合同登记编号:<合同编号>合同格式20.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20.4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使用方、卖方、买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0.3本合同货物和服务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买方全权委托使用方与卖方进行处理。
卖方提交的报价文件和采购设备一览表;合同条款及格式;下列关于昆明市级政府采购[昆采询***]号的询价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文件(以下简称“买方”)和(以下简称“卖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仅供参考)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2.合同范围和条件买方、卖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成交通知书;服务承诺;技术规格响应表;
本合同设备的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规定。5.付款条件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在采购设备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4.合同金额本合同所提供的设备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3.设备及数量
本合同经买方、卖方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公证后生效。8.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设备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由买方全权委托使用方直接与卖方进行处理。7.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设备的交付时间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设备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交货地点由买方指定。6.交货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地址:地址:买方(单位盖章):卖方(单位盖章):
格式1:(二)法定代表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一、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文件第五部分谈判文件格式注:此范本仅为普通格式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双方可根据最终达成的成交内容进行调整、修改、补充,正式合同以采购双方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为准。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报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章):供应商全称(公章):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致: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2:*开标现场提交查验的此件原件使用手工签字和盖单位鲜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日期:年月日
代理人无权再委托第三方,特此委托。同时,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否则,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授权委托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职务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携带数字证书参加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组织的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安保服务项目”。委托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三)提供经有资质的非本单位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设立企业提供银行基本帐户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现场提交查验的此件原件使用手工签字和盖单位鲜章。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供应商全称(公章):
(格式自拟)(七)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六)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保资金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五)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四)提供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项目编号:昆采竞2022334036项目名称: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安保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一览表格式一:采购需求一览表二、报价文件格式(八)《保安服务许可证》
标段 | 标号 | 采 购 内 容 | 报 价 内 容 | |||||
标段 | 标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标准及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元) | 服务内容、标准及要求 | 报价 (元) |
A | 安保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说明和要求” | 1 | 项 | 777600.00 |
根据贵方对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的谈判文件,我单位(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报,为此:致: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谈判书格式二:谈判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方承诺已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提供谈判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报文件;
(3)向贵方提供所有与谈判项有关的真实有效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2)遵守谈判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l)本次投报报价中规定的标段标的(填标段号)投报总价为:_____(人民币元);3、我单位(或公司)同意以下事项:(6)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我方已全部接到贵方的谈判文件,包括各种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没有任何缺页、少页的现象;(8)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次投报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承诺的一切证明材料;(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报或收到的任何投报;(6)如果我方投报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质量保证期满为止,本投报文件保持有效;(5)本投报文件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谈判后30日,在此期间本投报文件之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4)如我方投报被接受,我方将按投报文件的承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3)与谈判采购单位、其他投报人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报人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2)我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愿意由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我方承诺:若我方成交,在采购人需要追加设备的情况的时候,在不改变招(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保证供货;(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报文件,包括投报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4、如果成交后发现我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愿意接受不予退还交纳的投报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如果出现上述情形,即使成交,也接受成交无效的结果。(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5)在谈判过程中与谈判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报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4)向谈判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电话:邮编:地址: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一切联系方式如下:(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报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格式三:谈判保证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谈判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供应商名称:传真:
(2)谈判、谈判报价到确定成交结果期间发生违反谈判文件规定的行为;(1)从谈判日起到谈判文件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撤回谈判;由开户银行帐号提供的(谈判保证金形式)总额为(人民币元),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我单位(公司)将放弃追索保证金的权利:本书作为(供应商)对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提供的谈判保证金的保证。致: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谈判保证书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谈判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本保证书自谈判日起30日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证书。(4)成交后未按规定交付履约保证金。(3)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未能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方方签订合同;
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参加本采购项目的谈判。2、不与其他谈判供应商串通投标,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谈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本企业作为参与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的谈判供应商,现作如下承诺:承诺书(投标人)格式四:承诺书
如出现上述行为,本谈判供应商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6、不扰乱昆明市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5、不向采购人、谈判小组成员、监督人员行贿。4、不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串通谈判,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致: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同意谈判文件条款声明格式五:同意谈判文件条款声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谈判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格式六:人员配备方案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谈判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特此声明。为响应你方组织的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活动,我方在参与谈判前已详细研究了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谈判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并同意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
(内容、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拟)格式七:服务方案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谈判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内容、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拟)
谈判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内容、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拟)格式八:服务承诺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谈判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1.(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的“安保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
(格式自拟)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日期:年月日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格式自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