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询价函
询价函编号:ZTSSJ-QPGHL-WZ-2024-008
各潜在报价人:
一、需求内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工程站前IV标项目部(青浦规划路),因施工生产需要,需采购沥青混凝土材料一批,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沥青混凝土 | AC-16(SBS改性沥青) | 吨 | 200 | 包含摊铺、进出场费,运费等,包含50铣刨机/扫地车共2次费用 |
2 |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沥青混凝土 | AC-20C | 吨 | 290 | |
3 |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沥青混凝土 | AC-20C(SBS抗车辙剂0.35%) | 吨 | 880 | |
4 |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13C | 吨 | 200 | |
5 |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 SMA-13(5%SBS改性 木质纤维) | 吨 | 700 | |
6 | 乳化沥青透层油 | ㎡ | 9950 |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除外),注册时间2024年10月01日以前。
2.报价人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材料,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物资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4.报价人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5.本次招标物资的招标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采购单位不做任何调整。
6.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三、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2、货款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甲方指定的交货点合格交付货物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甲方结算货款,验收合格后开具正式发票入账后六个月内支付70%的货款,剩余25%的货款,九个月内支付,另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九个月内付清。(所有质量保证金支付均不计利息)。
四、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
3.物资报价表;
请各报价人按照我单位要求,于2024年12月31日14时0分前予以报价,报价资料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史江涛
联系电话:17345535375
邮箱:550990131@qq.com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
工程站前IV标项目部(青浦规划路)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