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kgy2024-010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联系人温佳伟0313-4036957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口冠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丽0313-591526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JKGY2024-010
项目名称: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档案室档案装具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600000.00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为了满足审判业务需求,需采购档案室设备,包括智能化档案库房中央控制管理系统、温湿度变送器、区域漏水检测绳、区域漏水控制器、加除湿一体机、智能水车、烟雾探测器、智能三鉴入侵探测器、压电警号、驱鼠器、智能密集架、智能密集架控制系统等设备及配套档案整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 90 天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nul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23日至
2024年07月29日,
8:30-12:00-13:3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报名成功后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ttp://ggzxhebeigov.cn/hbggfwpt/自行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资料,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13日09点00分
地点: 网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采购人支付;
(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其中采购的标的“档案整理服务”为配套服务,按照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的规定,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需对配套档案整理服务做出声明。其他货物除“智能化档案库房中央控制管理系统”和“智能密集架控制系统”两项的标的物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外,其余均为工业。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五)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六)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七)本项目支持“政采贷”。
(八)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电子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0313-7680600。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
(九)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http://ggzxhebeigov.cn/hbggfwpt/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崇光路与崇光东巷交叉口西侧100米
联系方式: 温佳伟
0313-40369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张家口冠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西坝岗街碧秀园小区副14号楼2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
杨丽
0313-59152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丽
电 话: 0313-5915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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