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S213杞县县城段(工业路-中山街)道路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公告-S213杞县县城段(工业路-中山街)道路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监理
金额
14908.5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6/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1】kf053
预算金额14908.52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0371-22331167
标书截止时间2021/05/21
投标截止时间2021/06/10
公告正文
S213杞县县城段(工业路-中山街)道路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公告-S213杞县县城段(工业路-中山街)道路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监理
S213杞县县城段(工业路-中山街)道路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公告-S213杞县县城段(工业路-中山街)道路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8日09:34

杞县县城段(工业路-中山街)道路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S213杞县县城段(工业路-中山街)道路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杞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B2021KF053

2、项目名称:S213杞县县城段(工业路-中山街)道路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3、投资金额:约14908.52万元

4、项目规模及内容:本次工程北起工业路,东至南关大街,全长约4018米。保留原有机动车道23m,拟将两侧人行道上的盖板沟拆除,各建一道雨、污水管道;西侧人行道上新建一道电力排管,东侧

人行道上新建一道给水主管道。拆除全线人行道新建为绿化带、慢行道、人行道,侧石全部更换为花岗岩侧石。

5、项目地点:开封市杞县S213杞县县城内段工业路-中山街)

6、标段划分:共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S213杞县县城段(工业路-中山街)道路综合整治提升工程EPC总承包

第二标段:S213杞县县城段(工业路-中山街)道路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监理

7、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整体规划区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采购、施工及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

8、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12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工程缺陷责任期

9、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符合规范、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第二标段: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第一标段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3业绩要求

若投标人为具有EPC总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须提供20171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1个金额不少于5000元的EPC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须提供自201711日以来至少设计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项目设计业绩,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须提供自201711日以来承接过至少1个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4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即为承担施工任务方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011日以来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12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即为承担设计任务方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011日以来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12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2.5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查询并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对应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人201711日以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承诺书。

2.6提供201711日以来企业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材料(投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企业提供)

2.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有以下条件:

1)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和设计单位的资质和业绩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第二标段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自202011日以来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12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1201711日以来已完成投资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监理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站查询页,查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后)。

3.5本项目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授权委托人要求:参加项目投标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且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自202011日以来缴纳的社保证明。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提供20172018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财务报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15170900分至 202152117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查看。(如有网上系统问题请联系0371-23859291

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5、本项目须缴纳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61009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开标室(地址: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4、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杞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杞县经三路与彭庄南路交叉口东南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9378436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13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1-22331167

监督部门:杞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8666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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