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咸安区中心】咸安区西凉湖入湖口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咸安区西凉湖入湖口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XAZX-202312QT-022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金额
3304.7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azx-202312qt-022001001
预算金额3304.75万元
招标联系人余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85072499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0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安区西凉湖入湖口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咸安区西凉湖入湖口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XAZX-202312QT-02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ZX-202312QT-02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西凉湖入湖口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已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安发改审批字[2023]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汀泗河入西凉湖湖口、西湖围垸及长青河下游流域。
建设规模:拟建的咸安区西凉湖入湖口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期:1、生态截污沟渠修复工程:修复总面积约为3.55km2,拟在汀泗河及长青河之间的西湖围垸内建设生态截污沟11.44km。 2、长青河河道缓冲带修复工程:修复长青河河道缓冲带河段总长约4.0km,止于长青河入河口处,修复总面积约2.0万㎡。3、长青河水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修复河段起于古塘角村断面,止于长青河入河口处,同时修复河道交叉口三角湿地一座。二期:1、生态截污沟渠修复工程:修复总面积约为3.55km2。拟在汀泗河及长青河之间的西湖围垸内建设生态截污沟4.124km;2、长青河水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起于古塘角村断面,止于长青河入河口处,水域生态保护修复河段总长约4.0km,修复总面积约2.0万m2;3、入湖口自然生态湿地工程:在汀泗河入西凉湖湖口处利用湖口处的滩涂湿地、坑塘等自然地形进行地形微改造,构建一座总面积约为 1.28km2,最大库容约192万m3的前置库。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具体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1-16
合同估算价:3304.75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投标人近5年完成过1项投资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类似生态湿地或河湖综合治理或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等。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生
态环境局
咸安区分
代理机构:
湖北泉盛
建设项目
管理有限
公司
地址:
咸宁市咸
安区金桂
路6号
地址:
咸宁市国
际大厦A
座19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余科长
联系人:
张工、陈工
电话:
18171861686
电话:
18507249996、1998660199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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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12月15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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