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富平县2022年抗旱救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f2023—cgzb—004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913-821932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富平县2022年抗旱救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众创工场(富平)(详细地址:富平县富兴路中段西侧紫御台B区商务楼四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2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F2023—CGZB—004
项目名称:富平县2022年抗旱救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第1包:兴武村、庄南村东关组配套管网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4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98,021.8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施工 兴武村、庄南村东关组配套管网改造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460,000.00 2,198,021.8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合同包2(第2包:安乐村农灌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5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31,801.3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专业施工 安乐村农灌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40,000.00 531,801.37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第1包:兴武村、庄南村东关组配套管网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合同包2(第2包:安乐村农灌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第1包:兴武村、庄南村东关组配套管网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年报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会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3)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
(7)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开标前一年内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投标截止日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0)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提供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
(12)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13)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1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对于可通过互联网或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可不提供纸质材料。
合同包2(第2包:安乐村农灌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年报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会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3)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
(7)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开标前一年内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投标截止日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0)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提供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
(12)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13)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1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对于可通过互联网或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可不提供纸质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12日
至 2023年06月16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华春众创工场(富平)(详细地址:富平县富兴路中段西侧紫御台B区商务楼四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众创工场(富平)(详细地址:富平县富兴路中段西侧紫御台B区商务楼四层)2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6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众创工场(富平)(详细地址:富平县富兴路中段西侧紫御台B区商务楼四层)2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获取地点获取。获取时间为工作日。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另行公告。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富平县水务局(本级)
地址:富平县人民路3号
联系方式:0913-8212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系方式:0913-82193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913-8219328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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