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采购疫情防控基础数据库平台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48.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采购疫情防控基础数据库平台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一、项目编号:Z320684220288(CS067) |
二、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采购疫情防控基础数据库平台项目(第三次)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彩付(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市辖区·普陀区 |
中标(成交)金额:482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详见附件信息 |
五、评审专家名单:虞卫燕,张璐,陆威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提供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 |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 |
联系方式:13962893600 |
2、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电话:0513-82100351 |
十、附件 |
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023年02月09日 |
附件:
附件2.pdf
附件2.pdf
附件1.docx
附件1.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通市
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的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采购疫情防控基
础数据库平台项目(第三次)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
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疫情防控基础数据库平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
为彩付(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682
万元,资产总额为525.8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
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2023年2月9日
一、项目概况:
建立一个以现代网络技术为依托,利用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并结合大数据分析和决策的系统。用于居民信息的统一管理,提升对外来人员和防疫信息的收集和管理,以及对重点人群进行有效的监管和从而打造适合常乐的最佳民生智慧平台。确保各项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建设内容:
1.基础管理系统
本系统支持所属辖区政府机构的管理,以及管理人员的角色、工作职责与系统权限的对应关系,不同权限的人所使用的功能不同,用户可以访问而且只能访问自己被授权的资源。
2.民情随身记
本系统主要是对居民人房信息线上建档,对居民信息进行新建、迁入迁出等操作;可通过多种方式录入数据等。
通过为居民及房屋添加不同类型标签,将居民身份以及房屋类型标签化、图像化处理、便于居民和房屋情况的直观、便捷管理。
3.防疫管理系统
本系统支持展示调查事件的列表,可以查看各事件的完成情况,根据对调查事件的完成情况,将汇总数据展示在大屏上。
通过与特定事件的第三方数据对比,对现有居民数据增加事件标签,以便后续快速统计汇总。
4.移动端
移动端支持民情随身记和防疫管理系统,通过移动端可进行居民信息查询,可进行居民信息的编辑。查看房屋信息包含房屋信息下的居民信息,可进行房屋信息的编辑。同时可对下发的事件进行调查和事件查看,以及从多维度对居民信息进行统计并以多样化的形式呈现。
三、系统总体技术及性能要求:
1.系统设计要求
项目整体系统架构,采用行业内主流的技术架构,并以国家相关标准为指导。通过进行关键需求分析,从而构建设计海门区常乐镇民生智慧平台的系统架构,包括各系统的交互接口设计,规范数据和服务标准。
基于上述总体要求,系统设计要求按照以下思路开展工作:
系统总体构架
系统网络架构
标准化组件
业务系统组件
2.技术要求
系统要求基于成熟的企业级应用开发平台进行设计和开发,并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成熟、实用的技术标准;
要求采用主流数据库管理系统;
要求采用组件化开发;
系统架构设计应具有良好的安全性;
系统架构应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在硬件和软件上都具有良好的扩展能力,能够适应常乐镇信息化发展变化的要求,支持和满足本镇智慧服务不断发展和增加的需要。
3.规范要求
从业务角度出发,标准化是支撑信息化的重要手段,信息化工程建设首先应遵循国际上成熟的、通用的标准、规范和协议,同时应遵照执行国家、行业颁布的现有标准,并参考当地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
从应用角度出发,信息化建设搭建了很多重要的IT服务平台。因此在平台设计和开发时,必须考虑到未来的可扩展性,提出标准化的系统接口,为后续的应用系统进一步完善提供支持。
4.标准规范建设要求
标准规范的建设是为了给信息系统的建设提供指导原则,使得系统在开发设计时有章可循。“信息整合,标准先行”,通过标准规范的建立和实施,为本项目的相关运行和监管机构、数据集成和数据交换以及数据共享打下基础。标准规范由一系列的规范、机制、制度组成。标准规范体系包含技术标准规范、管理标准规范、业务标准三个部分。
技术标准规范:通过技术标准规范支持市平台、区镇及企业平台和信息平台之间的数据级和应用级整合,并提高业务系统之间的应用集成、互联互通的能力。
管理标准规范:标准管理、安全管理、数据管理、项目管理,用于指导信息平台日常运行管理、数据维护管理。
业务标准:独立业务标准由业务部门制定,关联业务标准由信息平台统筹,协调各业务部门联合制定。
遵循上述建设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常乐镇智慧社区特色以及本期建设的目标与内容,开展信息标准规范研究,形成符合本市智慧社区建设指南以及多媒体设备、云会员平台的相关数据标准规范集。
四、服务时间、地点:
服务地点:海门区常乐镇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上线进入试运行,2个月内正式投入使用
五、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技术标准要求,并通过招标单位的审查。
六、项目验收要求:
根据系统设计技术和功能,投标方必须进行完善的系统测试并提供相关测试文档。同时,配合项目验收工作提供其它验收文档。
1)已提供了合同的全部软件产品和资料;
2)试运行时性能满足合同要求;
3)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
4)提供全套完善的档案资料文档。
七、项目实施要求:
投标方必须提供完整的项目实施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人员安排(技术小组人员安排不少于5人、实施小组人员安排不少于3人、项目小组人员总计安排不少于9人等)、项目进度计划、技术支持保障、质量保障措施、合理化建议及设想、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风险分析和相应处理方案、项目培训计划、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以确保项目正常有序的实施以及项目在质量、费用和进度等方面满足要求。
其中项目负责人一名需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配备以上人员为本项目组成员,如未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配备齐全,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约定,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八、项目培训要求:
对本项目中所涉及到的软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包含:培训目的、培训流程、培训的单位和人员;并提供相关的各类培训,包括技术培训、操作培训和维护培训。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资源及其他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投标人必须为招标方提供必要的培训。投标人必须派出具有对应专业工作和教学经验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系统技术培训、系统操作培训及系统维护管理培训等内容。
系统维护管理培训主要是面向系统运维人员及系统管理人员进行的培训,使其具备独立进行系统管理及日常运行维护的能力。
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和教材必须是中文,否则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的翻译。
投标人必须提供培训所需要的技术支持。
技术培训的内容必须覆盖产品的安装、日常操作和管理维护,以及基本的故障诊断与排错。
九、风险分析和相应处理方案的要求:
投标方应该对项目技术、系统安全、系统接口、数据迁移、内部人员变动、质量管理和进度控制、需求变动、实施条件和配合等因素可能出现的意外和对项目完成带来的风险有清晰的认识和处理预案。
十、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款的10%,剩余部分在项目系统上线后一个月内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项目验收后一个月内采购方向中标方付至合同总价的90%,余款10%在免费维保期到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如因中标方未及时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信息有误或提供虚假发票,采购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上述规定。)
十一、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5%,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4.根据《南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通财购〔2022〕23号)精神,对政府采购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的中小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开展履约保证保险网上办理试行工作的通知》(通财购〔2022〕8号),直接在网上办理履约保证保险替代实质性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进一步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集中采购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履约保证保险”模块在线申请履约保证保险投保。
十二、演示讲解
1.供应商须进行演示讲解,演示讲解方式为视频录制,视频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超过15分钟的,仅根据视频前15分钟所演示讲解内容评分),视频文件压缩后大小控制在1G内(视频文件直接上传至系统)。演示视频未提供或者无法打开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备注:项目经办人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演示时间进行调整。确定后该备注删除)。
演示内容如下:演示系统与本项目契合度高、可操作性强、全面性具体进行讲解,在系统中展示本公司相关民生档案软件著作证书额外加分。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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