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四师72团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治理项目
金额
37.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四师72团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治理项目
预算金额:¥373000 元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购置7辆小型电动垃圾车和1辆小型扫雪车。(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服务周期:5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
服务实施地:新疆维*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其它区第四师七十二团
需求文件:文件22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06-07 10:00:00
发布时间:2024-06-03 14:10:03
采购编号:20241703670
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二团经济发展办公室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需包含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及完税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审计报告,提供财务报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您尚不具备投标资格,报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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