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可回收医疗用未被污染玻璃瓶、输液瓶及透析桶回收处置服务比选公告(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6/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
可回收医疗用未被污染玻璃瓶、输液瓶及透析桶回收处置服务比选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慨况
医院可回收医疗用未被污染玻璃瓶、输液瓶及透析桶回收处置服务需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现拟比选产生一家供应商为医院提供可回收医疗用未被污染玻璃瓶、输液瓶及透析桶回收处置服务服务。
二、服务内容
对医院产生的可回收医疗用未被污染玻璃瓶、输液瓶及透析桶回收处置。
三、采购控制价
输液瓶3.6元/公斤、玻璃瓶0.1元/公斤、透析桶3.6元/公斤(报价不得低于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报价)。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3年。
2.服务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业主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按年结算,支付方式:转账。
五、技术、服务要求
包干制。中选供应商到医院指定位置进行回收,人工费、包装费、运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中选供应商承担。
六、资质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7. 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医疗用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利用资质;
8.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9.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10. 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报名资料
1.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需单独提交)。
2.报价单(格式见附件2,需单独密封提交)。
3.资质证明文件(指资质要求所需的资料;先不密封,待采购部进行资格预审合格后再单独密封提交)。
八、资格预审
参与比选的供应商报名时将资质证明文件用抽杆文件夹或胶封方式装订好交至医院采购部办公室(后勤综合楼317)进行资格预审。通过预审后现场将资质证明文件密封会同报价单以及报名表交至医院审计科办公室(后勤综合楼518)登记报名。
备注:资质证明文件、报价单及报名表需加盖公司公(鲜)章。
九、报名时间
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3日(9:00至12:0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
十、比选时间
待定(电话另行通知)。
十一、比选地点
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东四路9号后勤综合楼329室。
十二、比选方法
高价中标法,合计金额最高者中选(合计金额=输液瓶报价*0.8+玻璃瓶报价*0.1+透析桶报价*0.1),现场允许进行二次报价。
十三、监督电话
纪检监察室:028-61766130
十四、咨询电话
采购部:028-61766169
后勤保障部:028-83623958
附件1:报名表.docx
附件2:报价单.docx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
2023年6月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