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富士康南二门旁天库厂房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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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1z230225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小姐0755-2640910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2302256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富士康南二门旁天库厂房物业 |
起始日期 | 2023年12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3年12月28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富士康南二门旁天库厂房物业 |
面积/数量 | 11879.87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1年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500,116.92元/月;(含税)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股东或第三人自愿以连带保证方式为承租方的履约提供担保,若担保人已婚,需联同配偶进行担保,担保期限至租赁期满后两年,必要时担保人需提供实物(或追加两个月租赁押金)担保; 2、此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收回该租赁物业,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租赁押金不予退还并重新出租该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3、如新承租方(非原承租方)获得物业承租资格,物业交付时间以出租方依法收回原场地时间为准,若原承租方违约未能按期搬迁并向出租方交还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业后再交付给本次招租的承租方使用,新承租方同意不追究出租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的违约责任。 4、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5、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6、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7、最终承租方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龙华区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 8、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9、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10、其他费用: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11、承租方为不涉及粉尘、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电池、珍珠棉、泡沫、家私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 12、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 13、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14、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5、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综合评审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不含个体工商户): 1、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为准) 2、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3、企业最近一年正常经营(提供企业2022年主要业务说明)。 4、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5、承租方承诺出租用途须符合本次招租物业用途即符合业态规划,如发现物业用途不符合业态规划,出租方有拒绝其参加的权利(提供承诺书)。 6、承租方承诺无不良记录经营,如发现承租方存在不良记录经营或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出租方有拒绝其参加的权利(提供承诺书)。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4.工商信息查询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单; 5.“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条要求材料; 6.“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5条要求材料; 7.“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6条要求材料; 8.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9.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10.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28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6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28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联系人 | 杨小姐;战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26409104;0755-83690510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龙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
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富士康南二门旁天库厂房物业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物业有城市更新、园区升级改造的可能,如承租方承租后对物业进行装修或加装设施设备的,在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或租赁期满时,出租方无须向承租方支付任何的装修补偿或加装设施设备的补偿,承租方也无权要求获得上述补偿或赔偿。承租方的一切损失、投资由其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的装修投入、经营损失与搬迁费用等损失),承租方不得以为此为由向出租方、政府部门或拆迁主体主张赔偿或补偿。 2、本物业未办房产证,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没有房产证、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及退还履约定金、租金、交易保证金、租赁押金的要求。 3、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4、因本物业外墙及室内装修以及消防设施和水电设备工程均由原承租方自行出资装修,故物业交付获得承租权的新承租方时可能存在拆除风险,届时如拆除,物业将按拆除后的毛坯状态进行出租,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5、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6、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7、此物业目前使用中,租赁期限至2024年2月9日。 8、租金支付方式:每月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
公告附件列表:
附件1:租赁合同模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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