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湾涌防洪排涝整治工程——扩建中珠排洪渠、乌石蓄洪湖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茅湾涌防洪排涝整治工程——扩建中珠排洪渠、乌石蓄洪湖监理(项目名称)已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中发改投审〔2022〕90号,项目代码:2207-442000-04-01-70324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项目包括中珠排洪渠、乌石蓄洪湖建设两部分。中珠排洪渠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中珠排洪渠4.22千米,起点位于城桂公路以东,终点在中珠排洪渠石井水闸处;扩建现有中珠排洪渠5.80千米,起点位于石井水闸处,终点位于中珠排洪渠中山、珠海分界处。包括新建泄洪堰、泄水闸、箱涵各1座,改建石井水闸、重建凤栗山水闸、新建桥梁3座、重建18座、拆除5座、重建交通桥1座等。乌石蓄洪湖位于三乡镇北部茅湾涌上游鸦岗运河顶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大坝、泄洪闸、乌石截洪渠、环库路等,蓄洪湖总蓄水容积为148.72 万立方米,为小(1)型水库。
中珠排洪渠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中珠排洪渠渠道及渠系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采用30年一遇,渠系建筑物校核洪水标准采用50年一遇。
乌石蓄洪湖工程规模为小(1)型,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5级。大坝、泄洪闸等主要建筑物的防洪标准为: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0 年一遇,泄洪闸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
本项目审核概算总投资86595.25万元,其中概算审核监理费为644.67万元。施工工期:12个月。
2.2 招标范围:
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监理。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凡满足《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公告》中“一、关于取消丙级监理单位资质”的丙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也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要求,可以参与本工程投标),且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提供以下①和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须证企相符,证企不符或证书已过期不予受理;②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3 诚信要求:
(1)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在公布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下载的信用报告(有信用中国水印)作为未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
(2)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公布有效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单位须完成“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址:https://scjg.mwr.cn/)信息填报(提供相关证明)。同时,不接受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记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以证明未记有不良行为记录。)
(4)不接受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网址:http://chengxin.zsjs.gov.cn:8082/)中监理企业信用等级为D级(且在公布有效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投标单位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开标时由招标代理现场复核。)
(5)投标单位须对企业行为作出信用承诺,否则按废标处理。(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注:开标时,由招标代理现场登录上述网站,复核所有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并提供给资格审查委员会作为评审依据。如查实投标人在上述网站被记有所列不接受投标情形的记录或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的,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1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和绑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参与项目投标。用户注册和绑定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栏目。
4.2 招标文件(含有关附件)统一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发售。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具体时间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该项目的议程安排)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通过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下载获取完整的招标文件(含有关附件),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发售给投标人。
5.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上发布。
招标人: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民生办公区9楼 地址:中山市东区长江路6号弘业大厦1503、1504卡
邮编:528400 邮编:528400
联系人:李春荣 联系人:梁东妹、黎小群、叶发炽
办公电话:0760-88386250 办公电话:0760-8816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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