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建立产业发展政策体系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128.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3-71
预算金额128.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梅先生0371-6631086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建立产业发展政策体系项目-中标公告

2023-12-0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3-71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建立产业发展政策体系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6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1月29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范围:围绕航空港区“五大战略”定位,构建实施与五大战略定位功能相匹配的具有系统性、导向性、先进性、合理性、可行性、实效性等特点的产业政策体系,按照“1+10+N”体系设计构建,“1”即结合河南省、郑州市支持郑州航空港区建设发展的相关部署和政策,以加快郑州航空港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进一步明确郑州航空港区产业发展定位、宏观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确定促进产业发展的“10+N”政策体系构成、责任单位、实施期限以及相关要求等内容。“10”即围绕确立的“4+3+3”产业制定的10大产业(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会展商贸、创意时尚)专项产业支持政策;“N”即整合已出台和正在制定的金融政策、总部经济政策、科技创新政策、平台经济政策、园区支持政策、招商政策等专项政策,对政策内容整理优化并纳入政策体系。同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需要持续补充完善。

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的要求)。

3、成果形式:包括《产业发展政策体系》PPT和政策文本,以及实施细则、申报指南。

4、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成果文件验收通过),后续服务期1年(自验收通过之日起)。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郑港财采公开-2023-7101 详见招标文件 河南普沃创新孵化有限公司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雪松路169号4号楼2层 1,288,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建立产业发展政策体系项目
围绕航空港区“五大战略”定位,构建实施与五大战略定位功能相匹配的具有系统性、导向性、先进性、合理性、可行性、实效性等特点的产业政策体系,按照“1+10+N”体系设计构建,“1”即结合河南省、郑州市支持郑州航空港区建设发展的相关部署和政策,以加快郑州航空港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进一步明确郑州航空港区产业发展定位、宏观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确定促进产业发展的“10+N”政策体系构成、责任单位、实施期限以及相关要求等内容。“10”即围绕确立的“4+3+3”产业制定的10大产业(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会展商贸、创意时尚)专项产业支持政策;“N”即整合已出台和正在制定的金融政策、总部经济政策、科技创新政策、平台经济政策、园区支持政策、招商政策等专项政策,对政策内容整理优化并纳入政策体系。同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需要持续补充完善。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的要求)。 6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成果文件验收通过),后续服务期1年(自验收通过之日起)。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的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亮亮、张兴军、李红星、郑凌宇、张杰(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收费金额:20,456.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在本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函(须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并附经办被授权人授权书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送达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南侧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0371-86199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9号河南信息广场B座西侧十层
联系人:梅先生、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66310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先生、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66310862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