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光热+”综合开发示范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阳能“光热+”综合开发示范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邯郸市漳河生态科技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邯漳发改备字[201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建旭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建旭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漳河经济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0.57万平方米,包括“光热+”镜场、能源中心、冰雪世界、地下人防、广场、示范区大门以及配套的市政管网和景观绿化部分。 2.1.3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0个月。其中: 设计工期: 55日历天 施工工期:245日历天。 2.1.4 质量标准: 执行现行国家及河北省有关设计、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如在合同签署后,有关设计、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标准,则按新的、改变的规定执行。 综合质量:工程质量合格率100%,无工程质量事故和工程质量缺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包含3家),且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 ②联合体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合同履约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④联合体所有成员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04 08:00至2021-02-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标交易平台(http://hb.jiuanjiaotu.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12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标交易平台(http://hb.jiuanjiaotu.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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