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岷江左岸乐山市城区翡翠路内涝防治工程监理采购磋商公告
金额
2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2024-029
预算金额27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先生13990666331
招标代理机构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1918139581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岷江左岸乐山市城区翡翠路内涝防治工程监理采购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B2024-029)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乐山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岷江左岸乐山市城区翡翠路内涝防治工程监理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7万元,招标人为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设置4 个液动下开式堰门排口、1处智能分流防倒灌系统(包括智能分流防倒灌井、地 埋式排涝泵站),并结合移动排涝泵车,解决片区内涝问题;配套2 座厕所,改建1座厕所。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岷江左岸乐山市城区翡翠路内涝防治工程监理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岷江左岸乐山市城区翡翠路内涝防治工程监理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9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25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2.网络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乐山市市中区竹公溪路111号2层(竹溪水岸北门)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竹公溪路111号2层(竹溪水岸北门) 七、其他 岷江左岸乐山市城区翡翠路内涝防治工程监理采购 磋商公告 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拟对 岷江左岸乐山市城区翡翠路内涝防治工程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 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ZB2024-029。 二、项目名称:岷江左岸乐山市城区翡翠路内涝防治工程监理采购。 三、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设置4 个液动下开式堰门排口、1处智能分流防倒灌系统(包括智能分流防倒灌井、地 埋式排涝泵站),并结合移动排涝泵车,解决片区内涝问题;配套2 座厕所,改建1座厕所。 五、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9月19日|09时00分至2024年9月25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售);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杨河街132号46栋4楼416. 3、获取磋商文件费用:500元。 4、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4.1 磋商文件现场领取。投标人在领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加盖鲜章的单位介绍信 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投 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提供资 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网络领取磋商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和经办 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介绍信中需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号 (如有)、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内容。以上资料盖章后扫描发送至LSJSFWGS1 23@163.COM邮箱(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邮件为准,报名邮箱标题标注单位名称 及项目名称),原件在开标前提交或邮寄至我公司(不递交或不邮寄,视同报名 无效)。 七、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09:30至10:00(北京时间)。逾期 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递交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竹公溪路111号2层(竹溪水岸北门)。 磋商时间:2024年9月29日10:00(北京时间)。 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接受 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竹公溪路111号2层(竹溪水岸北门) 九、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的方式: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 ebpubservice.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28号 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13990666331 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竹公溪路111号2层(竹溪水岸北门)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918139581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乐山市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 联系人: 郑先生 电 话:139906663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竹公溪路111号2层(竹溪水岸北门)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19181395813 电子邮件: LSJSFWGS123@163.com 彦豺骇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岷江左岸乐山市城区翡翠路内涝防治工程监理采购 磋商公告 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拟 对岷江左岸乐山市城区翡翠路内涝防治工程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 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 ZB2024-029. 二、项目名称:岷江左岸乐山市城区翡翠路内涝防治工程监理采购。 三、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设置4个液动下开式堰门排口、1处智能分流防 倒灌系统(包括智能分流防倒灌井、地埋式排涝泵站),并结合移动排涝泵车, 解决片区内涝问题;配套2座厕所,改建1座厕所。 五、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9月19日|09时00分至2024年9月25日17时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售):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杨河街132号46栋4楼416。 3、获取磋商文件费用:500元。 4、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4.1磋商文件现场领取。投标人在领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加盖鲜章的单位 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 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提供 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网络领取磋商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单位介绍信 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介绍信中需注明项目名称、编号、 包号(如有)、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内容。以上资料盖章后扫描发送至 LSJSFWGS123@163.COM邮箱(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邮件为准,报名邮箱标题标 注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原件在开标前提交或邮寄至我公司(不递交或不邮寄, 视同报名无效)。 七、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09:30至10:0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递交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竹公溪路111号2层(竹溪水岸北门)。 磋商时间:2024年9月29日10:00 (北京时间)。 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接 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竹公溪路111号2层(竹溪水岸北门) 九、本次竟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的方式: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28号 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 13990666331 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竹公溪路111号2层(竹溪水岸北门)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918139581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