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连云港云台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光伏组件设备招标公告
金额
49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tcc2400910522
预算金额49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继烨1381388523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9
公告正文
连云港云台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光伏组件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TCC2400910522)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云台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新能金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光伏组件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连云港云台街道凤凰村
工程概况:连云港云台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位于连云港云台街道凤凰村烧香河南岸,总占地面积约2184亩,光伏阵列区域面积约1948亩,尾水处理区域占地236亩。项目规划总装机直流容量120MWp(交流侧容量89MW),其中固定支架容量58MWp采用不低于605Wp单晶双面双玻N型TOPCon组件,柔性支架容量62MWp采用不低于580Wp单晶双面双玻N型TOPCon组件。在光伏区域西北角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项目总投资约49000万元,项目采用柔性和固定支架相结合方式,将光伏电站与养殖业相结合,在鱼塘上建设光伏电站,形成“上可发电,下可养殖”的发电模式。本项目按照项目总容量的10%配置储能设施,储能时长按2小时考虑,本项目储能系统采用租赁形式。
招标范围:N型TOPCon光伏组件(N型单晶双面双玻,其中固定支架部分组件正面带边框功率≥605Wp,柔性支架部分组件正面带边框功率≥580Wp)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相关技术服务,招标总容量120MWp(其中组件功率≥605Wp招标容量58MWp,其中组件功率≥580Wp招标容量62MWp),根据两种型号的组件实际供货量及投标单价按实结算。
价差调整机制:为合理分担组件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结算时组件价差按照以下价差取定方法计算,价差在合同单价(组件综合单价)5%以内的不予调整,超过5%部分按实调整。
价差取定方法:买方支付每一批次70%的设备款之日当周PVinfoLink 182mm(其他规格参照执行)TOPCon双玻组件(RMB)均价与开标当周PVinfoLink 182mm TOPCon双玻组件(RMB)均价的差额。
交货期:按照招标人需求分批次供应,预计2024年5月份左右,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连云港云台街道凤凰村本光伏项目现场交货(车板)。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光伏组件制造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亿元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投标产品应通过TUV/UL/VDE或同等资质中任一第三方认证(提供具有CMA认证或CNAS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2.3 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品牌N型TOPCon组件2023年总出货量不低于3GWp(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原件备查;框架合同以具体订单为准,包含物资名称型号及供货范围等信息)。
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2月7日08时30分到2024年2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在www.jstcc.cn网站JSTCC(新版)供应商注册栏注册(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注册咨询电话:400-058-0203;技术支持电话:025-83303461,13951767623。若已注册则直接登陆)。(2)注册成功后登录www.jstcc.cn平台,点击屏幕左侧“项目管理/搜索项目”栏,在搜索框中输入本项目招标编号,点击关注,待平台确认。(3)提供企业简介(word可编辑版,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jitc9c@163.com),仅提供文字可编辑版简要描述,含企业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资质、发展历程、类似项目业绩表。(4)平台确认后,点击屏幕左侧“我的项目”,在本项目后支付平台服务费:1200元/标段(包),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5)在“我的项目”栏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该项目招标文件。特别注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项目关注和费用支付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将关闭。(6)未通过www.jstcc.cn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寄达或送达)至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4楼1422室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与采购九处马继烨13813885232(收)。逾期递交的、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2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4楼1402室(远程在线开标+现场开标)
七、其他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省平台推送)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单位、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新能金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德惠大厦B座718室
联系人:胡先生、谢女士
电  话:15152821676、13952309701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4号楼)14楼1422室
联系人:李欣忆、马继烨
电话:025-82281986、83301174
邮箱:jitc9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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