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采购(其他)关于报福镇全域内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及数据录入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报福镇全域内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及数据录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ZFC2022-028
二、磋商项目:报福镇全域内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及数据录入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
名 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简述 |
数量 |
预算单价 |
1 |
报福镇全域内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及数据录入服务采购项目 |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需对全域内主房屋、附房屋进行安全排查和系统信息录入。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主房屋约5400幢;附房屋约10124栋 |
主房屋35元/户;附房屋5元/户 |
注 |
1、本项目采购预算单价主房屋控制价35元/户;附房屋控制价5元/户,以各单价形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单价不得超预算控制单价。 2、本项目预算金额合计约24万元,最终结算金额=中标单价×实际排查户数。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供应商须具有房建类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或监理资质或安全评估或鉴定资质或测绘资质;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七、磋商文件获取: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 2022年7 月12日至2022年7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2、获取地点: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玉华路150号农商银行四楼403室招标部)。可邮箱报名(联系电话:15067257718,邮箱:619740071@qq.com)。
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5日下午14:00前。
递交地址: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因疫情原因,投标人可以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邮寄投标文件收件地址为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玉华路150号农商银行四楼403室,电话:0572-5125088.联系人:刘文勇),如因邮寄原因造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磋商时间:2022年7月25日下午14:00整。
磋商地点:投标人确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应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递交至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文件递交后,即刻离场。
不建议投标人派授权代表来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但投标人必须派授权代表远程参与开标,并保证其授权代表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在代理机构电话通知评标结果前必须确保授权代表始终在岗,开评标过程中的询标、澄清等工作将以电话或网络形式进行。如因投标人授权代表通信或网络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而造成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缴纳时间应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现金、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方式,保证金缴入:
账户名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硕支行
账 号:2010 0016 9940 970
十一、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anji.gov.cn/)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答复,并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质疑联系人:陈依蕾,联系电话:0572-5125088。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报名表;
B、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副本复印件一份;
C、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D、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
E、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F、企业资质证书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3、投标人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应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递交至开标地点。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三、本项目执行的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正文。
十四、采购代理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十五、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磋商小组审查。
十六、投标注意事项(如必须到场的)
1、投标人应当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为降低人员聚集风险,严格控制入场人员数量,投标单位限1人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各投标单位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因把关不严造成后果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2、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填写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投标人若为省外的,投标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3、“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场地,“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场地参加开评标活动。
4、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须现场如实完整填写企业或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因隐瞒有关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责。
5、开标当天,所有进入开标室人员必须按规定手上喷酒消毒液;须全程佩戴口罩,人员进场后按指定位置就坐,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避免并排并紧挨就坐,在场内等候或工作期间,严禁人员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6、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建议投标人应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到达开标现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7、所有进入开评标现场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六、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13587916391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文勇 联系电话:15067257718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玉华路150号农商银行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