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建筑质监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委托,就食堂劳务分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WGSS-SJJT-Z-2022042
二、项目性质:国有企业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年度采购预算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食堂劳务分包 |
1项 |
13万元 |
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四、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前来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每日8时3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有效)。
2、报名地点: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
3、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供应商在“政采云”(http://zfcg.czt.zj.gov.cn)上登录申请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未注册政采云账户的投标供应商请尽早办理),将以下书面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报名登记事宜,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书面资料进行审核。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投标供应商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六、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每日8时3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在投标报名后即可购买采购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上午09:30;
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7楼党群服务中心。
2、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4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7楼党群服务中心。
八、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
提交方式:采用银行转账形式;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09时30分前;
户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帐号:19000101040027621000000364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后政采云平台上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时间为准。
九、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投诉。[潜在投标供应商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招标代理部,饶先生,联系电话:15988783447。
6、根据温州疫情防控需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严格遵守省市区及属地防疫要求,如有冲突,以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所在地防疫要求为准,否则不得参与项目投标。具体要求如下(不限于):
1)投标供应商代表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且两者必须均显示绿码。如投标供应商代表的温州防疫码无法正常展示的,不能参与此次投标。
2)凡来自有报告核酸阳性病例所在地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供应商代表。
3)其他低风险地区投标供应商代表若为省外来温、返温人员,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温州市建筑质监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33892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周加丰
电 话:0577-88895781、15869669476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 话:0577-88800516
温州市建筑质监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日
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建筑质监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委托,就食堂劳务分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2年11月8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公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88821256,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1569023155@qq.com或邮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加丰
联系电话:13858870869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市建筑质监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日
附件信息:
定稿-食堂劳务分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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