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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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8福泉高速公路洛阳江服务区AB区、大往服务区A区业态项目公开征集事宜:为进一步丰富福泉高速公路洛阳江、大往服务区经营业态,现就洛阳江、大往服务区业态项目(除餐饮和便利店业态外),公开征集合作意向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大往服务区位于沈海高速福泉段2121KM福清市境内处,距离福建省省会城市福州市约60公里,权属于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2001年正式投入运营,分AB双向两区,占地面积98亩,总建筑面积为3031平方米。2021年,大往服务区日均断面车流约37864辆,进入服务区车辆日均约4922辆,日均人流量约11321人。
洛阳江服务区位于沈海高速公路福泉段泉州境内(闽)K2226+617处,权属于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于1999年正式投入运营,分A、B双向两区,占地面积116亩,建筑面积7175平方米。2021年,洛阳江服务区日均断面车流约52130辆,进入服务区车辆日均约4885辆,日均人流量约11236人。
目前,福泉高速公路洛阳江AB区、大往服务区A区正在实施改造提升,除自营福建特产一条街和福建特色小吃街项目外,非餐饮区域仍空余部分商铺,拟引进新业态项目。引进新业态区域(非餐饮区域),区域一:洛阳江A区洗手间和福建特色小吃街连接商铺约150㎡,区域二:洛阳江A区福建特产一条街外侧闲置商铺约150㎡,区域三:洛阳江B区福建特色小吃一条街连接洗手间一侧约150㎡,区域四:洛阳江B区福建特产一条街连接洗手间一侧约150㎡。区域五:大往服务区A区洗手间和福建特产一条街连接商铺约200㎡。
二、项目招引方向
新业态项目将面向全国征集知名运营企业意向合作方,共同开发服务区新业态,招商合作年限3-5年。经营品类可包括:虚拟体验服务、旅游纪念品、娱乐艺术衍生品、生活数码、潮配穿搭、潮玩潮具、儿童潮品、公仔毛绒、动漫IP、生活美学产品、活动与展会文创、企业与品牌文创等(除餐饮和便利店业态外)。
三、合作方要求
合作方须具备项目经营所必备的资源及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具有新业态投资、管理能力、经营经验,能为本项目组建高素质的专业团队进行经营管理。可考虑合作经营或由承包商独立运营等多种模式。
四、商洽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应向征集方提交意向《合作方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负责人简介、本单位经营情况、相关案例等),同时还应根据企业自身的经营业绩、产业结构及优势、投资能力等经营情况,结合对本项目的产业定位,充分利用服务区的资源优势,并详细了解对照虚拟体验和文创潮品店等新业态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进行科学规划,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为经营目的拟定《合作方案》。《合作方案》应包含项目经营优势、经营品项、商品布局、经营合作方案等,须明确合作内容、资金或资源投入情况、收益分配、运营模式等内容,还需包含经济效益测算。意向合作方提交所有方案成果及宣讲材料不予退还。
意向合作方应将上述意向合作方简介及合作方案用印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fqjfglb@163.com,征集方收到相关材料后,对符合要求的意向合作方将安排时间组织实地考察及洽谈沟通具体事宜。未经征集方事先同意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现场来访,征集方对申请单位或个人有关信息进行保密。
五、有关说明
本公告不构成对任何合作方或接收本公告的任何主体的要约。以上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供参考,结合招商规划需求和意向方合作方案优点,再行拟定正式招商方案。不作为正式公告或交易的依据,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有意向的合作方应及时向征集方做登记,登记时须递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接洽人介绍信资料,意向登记截止至2022年11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591-38351808,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中路264名城地产9层福泉经开公司经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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