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畜牧技术推广站位于通川区龙泉路161号门市及四、五层经营性资产整体公开招租
发布时间:2024-01-12 16:25:43 来源: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达州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通川区龙泉路161号门市及四、五层经营性资产公开招租的公告
达州市畜牧技术推广站拟将通川区龙泉路161号门市及四、五层经营性资产整体委托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招租,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租要求的意向承租人参加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式
网上竞价方式。
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在网上竞价前,必须先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dzggzy.cn)“下载中心”栏目查阅“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完成网上注册,并按竞租标的分别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竞租保证金、网上递交资格申请材料等。
二、资产状况、交付标准及出租用途
(一)资产状况:
序号 |
资产位置 |
建筑面积(㎡) |
招租期限 |
竞租起始价(元/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次) |
备注 |
1 |
通川区龙泉路161号门市及四、五层 |
1368.1 |
8年 |
279092.4 |
5000 |
500 |
整体招租,原用途为宾馆 |
(二)交付标准:标的物一切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人须自行察看和了解所竞租标的物之现状。
(三)出租用途: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经营影响周边生活秩序、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
三、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独立承担经营期间的民事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纳入诚信负面清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竞租;
(四)不允许联合体承租;
(五)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须缴纳竞租标的对应的竞租保证金(若同时参与多个标的竞租,则须缴纳参与标的对应竞租保证金之和;各标的具体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第二条第一款《资产状况》);
(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29日10时30分;
(二)资格审查主体:达州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三)资格审查地点:由资格审查主体组建资格审查小组,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审区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在线资格审查。
(四)需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1.法人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租赁申请书(原件原色扫描件)(见附件1);
(2)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原件原色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原色扫描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原色扫描件);
(5)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竞租标的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原色扫描件);
(6)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经营影响周边生活秩序、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原色扫描件);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
2.其他组织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租赁申请书(原件原色扫描件)(见附件1);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原件原色扫描件);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原色扫描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原色扫描件);
(5)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竞租标的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原色扫描件);
(6)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经营影响周边生活秩序、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原色扫描件);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
3.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租赁申请书(原件原色扫描件)(见附件1);
(2)意向承租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原色扫描件);
(3)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原色扫描件);
(4)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竞租标的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原色扫描件);
(5)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经营影响周边生活秩序、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原色扫描件);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
(五)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10时30分;
资料递交要求:意向承租人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资格审查申请】菜单中按竞租标的上传并提交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
(六)租赁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为意向承租人对竞价规则及竞租资产状况无异议并全面接受,愿意遵照竞租文件内容参与竞租并承担因竞租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经济后果。
(七)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意向承租:
(1)未按要求交纳竞租保证金的;
(2)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
(八)资格审查相关事宜联系方式:
交易评审科联系电话:0818-3091347
五、招租期限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招租期限
8年。
(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双方在成交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竞得人在《房屋租赁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招租人即将资产移交给竞得人,竞得人按《房屋租赁协议》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租金按年交付,以后年度租金应在上一年租期到期日前提前一个月交纳。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6日17时00分止。
七、网上报名、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网上竞价时间、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6日17时00分止;
(二)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17时00分(以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确认到账为准);
竞租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须以转账方式转入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建设银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荷叶支行;
户名: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专户;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工商银行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达州市分行海棠湾支行;
户名: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专户;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农业银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达州通川支行
户 名: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专户
账 号:系统自动生成
(三)网上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月29日10时30分;
(四)网上竞价开始时间可能因资格审查而延迟;
(五)网上竞价地点: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八、网上竞价规则
(一)竞价方式:网上竞价
在网上竞价当日,意向承租人须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关注本项目竞价信息。资格审查结束后,意向承租人须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的【资格审查申请】菜单查看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人,须按时参加网上竞价。
(二)本次竞价采用增价方式。本次出租资产采用单独出租方式按照各标的物招租起始价进行公开竞价。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承租人逐轮应价,每次加价幅度为500元或者其整倍数,意向承租人一经应价,不可撤回。最终应价最高的意向承租人成为竞得人。
(三)凡参加本项目竞租的意向承租人须认可本项目招租起始价。意向承租人的租赁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为认可招租起始价。
(四)竞价时长:30分钟。若竞价时间截止时前2分钟内(即第28分钟至第30分钟)仍有意向承租人继续竞价,则在竞价时间截止时(即第30分钟)启动延时竞价,延时竞价时间为2分钟;若延时竞价内仍有意向承租人继续竞价,则在延时竞价时间截止时继续启动延时竞价,每次延时竞价时间为2分钟。
(五)网上竞价相关事宜联系方式:
交易评审科联系电话:0818-3091347
九、成交通知书
网上竞价结束后,由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经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章的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可以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自行下载。
十、其他事项
(一) 交易结果公示后,未成交的竞租保证金,通过原渠道无息退还;成交的竞租保证金,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清成交价款后,由竞得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发起竞租保证金退还申请,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照退还申请原路径予以退还。
以下情形之一者,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意向承租人互相串通恶意压价的;
3.意向承租人未认可本项目招租起始价的;
4.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不按时缴纳租金的;
(二)本次资产租赁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出租方不开具税务发票,可以开具出租方现有的合法票据)。
(三)本次公开招租实行全程电子化交易方式, 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纸质资料不予受理,具体操作方式详见“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
(四)意向承租人对本公告中招租方式、招租期限、资产状况、交付标准、出租用途、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资格审查、成交价款支付方式、网上竞价规则、成交通知书、其他事项等内容及所涉交易环节有询问、异议的向出租方提出;意向承租人对公告期限、网上报名、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网上竞价时间、地点、交易服务平台技术方面的询问、异议向交易机构提出。
意向承租人提出的询问、异议,应当明确询问、异议事项。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
认为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提出异议。
意向承租人应在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交易程序环节的异议。意向承租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异议的交易文件提出异议的,为收到交易文件之日或者交易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交易过程提出异议的,为各交易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异议,意向承租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出租方提交异议资料。
(六)意向承租人提出异议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1.异议函正本1份(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若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则须签字);(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事宜的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若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则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事宜的需提供);
5.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竞租标的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原色扫描件);
6.针对异议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出租方:达州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联系人:黄修驰
联系电话:15692819987
交易机构询问联系电话:交易组织科
联系电话: 0818- 3091342
交易机构异议联系电话:现场监督科
联系电话: 0818-3091350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技术联系电话:0818-3091353
十一、特别提示:
1.意向承租人应授权专人负责,以便及时处理竞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否则,后果由意向承租人承担。
2. 意向承租人应认真阅读《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818-3091353,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
3.建议供应商配置: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
定期对浏览器进行插件扫描,卸载不必要的插件。
定期对系统进行病毒检测。
建议将竞价地址设置为浏览器可信站点,并严格按照CA安装手册等要求完成环境设置及测试。
建议在竞价过程中,调低将系统安装的防火墙软件的安全保护级别至不影响系统性能的级别。
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竞价进入延时阶段后,报价请尽量提前,以免突发网络异常情况造成报价不成功而最终导致竞买失败。
达州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5日
附件1
租赁申请书(样本)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经认真阅读关于标的公开招租相关资料并对其中竞租资产实地察看后,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公告中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告及标的现状无异议。
我方已按要求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完成网上注册、网上报名, 网上递交资格申请材料,我方愿意按招租公告的规定,交纳竞租标的(名称:XXX)的竞租保证金¥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竞租标的(名称:XXX)的竞租保证金¥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现我方正式申请参加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举行的公开招租网上竞价。
我方保证严格遵守网上竞价规定和完全履行招租公告所载意向承租人的全部义务。若我方在公开招租中以及网上竞价成交后,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特此申请。
意向承租人:(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
本授权声明: (意向承租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网上竞价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网上竞价、签订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章)
授权代表: (签章)
日 期:年 月 日
附件3
房屋租赁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达州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龙泉路199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合法的出租权。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龙泉路 161号门市及四、五层。
2.出租房屋面积共1368.1平方米。甲方应提供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上述文件作为本协议附件,属于不可分割部分,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租赁期限:8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经营中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业务。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协议。
第四条: 租金、租赁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年租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 )。
2.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水电押金),租赁保证金按本标的物首年租金的15%缴纳,低于10000元人民币时,按10000元交纳。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3.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1)租金以先付后使用为原则。签订协议后,即按年租金支付。
第一个租赁年度(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为 万元,该租金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二个租赁年度(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为 万元,该租金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三个租赁年度(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为 万元,该租金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个租赁年度(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为 万元,该租金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五个租赁年度(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为 万元,该租金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六个租赁年度(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为 万元,该租金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七个租赁年度(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为 万元,该租金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八个租赁年度(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为 万元,该租金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以上费用应通过出租方指定的交款账号一次性全额支付,以后年度租金的增幅双方签订合同时商定。若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逾期期间按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息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
甲方账户信息:
户 名:达州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纳税号:12511400MB0M9959X1
账 号:231757610930004748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通川支行
(2)甲方收款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正式发票。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及相关税费
1.租赁期间,甲方应承担房屋主体维修等费用;乙方应承担 装修物、维护等费用。
2.本合同未列明的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如卫生,物业管理费、经营中产生的税、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房屋交付及返还
1.交付: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乙方。
2.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房屋返还后对于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七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电梯的年度检验、维修、维护及使用电费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过错导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除房屋外,该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亦同时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八条: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所有权,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将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全部及部分转让(转租)他人。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二、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该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的。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三、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乙方从事非法经营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6.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7.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四、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五、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1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承租期内,如甲方提前收回房屋,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乙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1 ‰支付甲方滞纳金。若超出两个月乙方仍不交纳应由其承担的费用,甲方有权停供水电,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租金总额5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1 ‰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若未续租应在15日内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2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该房屋的具体情况,有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形,甲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补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协议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双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协议及附件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