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坪山区城市道路“有路无灯、有灯不亮”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金额
470.5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1-440310-04-01-762038
预算金额470.54万元
招标公司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工1312278616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坪山区城市道路“有路无灯、有灯不亮”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2201-440310-04-01-762038
招标项目名称:坪山区城市道路“有路无灯、有灯不亮”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201-440310-04-01-762038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坪山区城市道路“有路无灯、有灯不亮”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2-13 09:00 至 2023-02-17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2-14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2-15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1、本工程无需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且不进行技术标定性评审,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5]73号文)的规定,本工程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招标公告自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请各投标单位留意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招标公告。 2、除招标文件已约定的银行账户外,本项目不另行提供其他汇款账户,汇款前谨防诈骗; 3、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经办人:张工
办公电话:0755-89995030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曹工/舒工
办公电话:13122786165/8350051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201-440310-04-01-762038001001
标段名称:坪山区城市道路“有路无灯、有灯不亮”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347.4407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路灯照明;包括但不限于: 1、兰景路(北起吉康路,南至兰竹东路)路段:全长约2.5 公里,双向2 车道,两侧人行道宽平均约3 米。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人行辅道全线采取单侧布灯方式,共安装庭院灯约217 盏,灯高度4 米,灯间距20 米,光源采用LED50W。 2、各主路十字交叉路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新增高杆灯、原基础增加灯具、替换原有老旧灯具的方式,预计安装高杆灯杆约84基杆,新增及替换LED 灯具约480 套,光源采用LED150W。 具体招标工程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本招标工程在实际施工中中标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招标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计划总投资:470.54 万元
工程地址:兰景路(北起吉康路,南至兰竹东路)路段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兰景路(北起吉康路,南至兰竹东路)路段,周边环境以现场踏勘为准。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04-01 00:00:00.0 至 2023-10-01 00:00:00.0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要求: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机电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项目名称:坪山区城市道路“有路无灯、有灯不亮”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2201-440310-04-01-762038
招标项目名称:坪山区城市道路“有路无灯、有灯不亮”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201-440310-04-01-762038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坪山区城市道路“有路无灯、有灯不亮”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2-13 09:00 至 2023-02-17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2-14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2-15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1、本工程无需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且不进行技术标定性评审,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5]73号文)的规定,本工程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招标公告自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请各投标单位留意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招标公告。 2、除招标文件已约定的银行账户外,本项目不另行提供其他汇款账户,汇款前谨防诈骗; 3、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经办人:张工
办公电话:0755-89995030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曹工/舒工
办公电话:13122786165/8350051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201-440310-04-01-762038001001
标段名称:坪山区城市道路“有路无灯、有灯不亮”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347.4407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路灯照明;包括但不限于: 1、兰景路(北起吉康路,南至兰竹东路)路段:全长约2.5 公里,双向2 车道,两侧人行道宽平均约3 米。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人行辅道全线采取单侧布灯方式,共安装庭院灯约217 盏,灯高度4 米,灯间距20 米,光源采用LED50W。 2、各主路十字交叉路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新增高杆灯、原基础增加灯具、替换原有老旧灯具的方式,预计安装高杆灯杆约84基杆,新增及替换LED 灯具约480 套,光源采用LED150W。 具体招标工程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本招标工程在实际施工中中标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招标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计划总投资:470.54 万元
工程地址:兰景路(北起吉康路,南至兰竹东路)路段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兰景路(北起吉康路,南至兰竹东路)路段,周边环境以现场踏勘为准。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04-01 00:00:00.0 至 2023-10-01 00:00:00.0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要求: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机电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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