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港盛分公司智能照明改造项目(重新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2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万元
招标公司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港盛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孙先生0512-5831915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23
公告正文
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港盛分公司智能照明改造项目 ( 重新采购 ) (项目名称 ) 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港盛分公司智能照明改造项目 ( 重新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港盛分公司智能照明改造项目 ( 重新采购 ) (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港盛分公司智能照明改造项目 ( 重新采购 )
1.2 招标人: 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港盛分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1.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为加快推进智慧港口创建,按照能源管理智慧化要求,拟对 A01 流程相关皮带机廊道、转运站及相关区域灯塔进行智能照明改造,以实现照明智能化功能。
2. 招标范围 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 本次改造内容包含 3 条皮带机廊道照明、 4 个转运站照明和 1 座灯塔照明三部分,实现对照明设备的自动控制(包含与流程联动控制)、照明设备的状态监测、根据实际光线智能控制和故障报警等功能。中标单位承担智能照明系统软硬件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性能复核直至双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为止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
2.2 招标预算 ( 元 ) : ¥280000 (含税)。
2.3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280000 (含税)。
2.4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改造。
2.5 建设地点: 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港盛分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标段划分: 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港盛分公司智能照明改造项目 ( 重新采购 )
2.7 质量要求: 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含智能照明平台升级 1 套、边缘计算网关 3 套、滤波器 3 套、光传感器 2 台, 240W LED 智能投光灯 8 套、 100W LED 智能投光灯 54 套,以及网络通信设备若干。本项目总体质保期自平台正式通过验收之日起不少于 12 个月,且 LED 灯具质保不少于 60 个月。详见第六章《供货要求》。
2.8 安全目标: 符合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施工过程中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确保“五无”(即无死亡、无重伤、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 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年审合格的证书扫描件;( 1-2 )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 2 )财务要求: /
( 3 )业绩要求: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25 万元的智能照明项目业绩;须提供项目合同、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及项目现场照片。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业绩特征,原件备查。
( 4 )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主要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具备高处作业证、低压电工作业证。单人持有多证的可以兼任,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件。
( 5 )其他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在承揽业务过程中未发生过不履行合同等严重违约情况,提供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 口 接受 /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被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 拒绝再次注册 期限内的;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 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 电子采购平台 ” ,网址: http://ecg.portjs.cn:20909 )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办理 CA ,供应商注册及 CA 办理具体要求见 “ 电子采购平台 ” ;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 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后,请于 2024 年 09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 至 2024 年 09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线上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文件费用支付、招标文件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江苏路支行
银行帐号: 7321810182600023404
其他要求:投标人汇款请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单位名称
5. 投标文件的 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9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
5.2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查看投标文件上传状态。
5.3 本项目 口 需要 / ☑ 不需要 投标人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
是否接受邮寄: 是 口 否 ☑ 。
5.4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 当日 10 时 00 分 至 10 时 30 分 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 。
5 . 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采购平台将 予以 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 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 电子 招标采购 平台 ( http://ecg.portjs.cn:20909 )
☑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jszbtb.com )
7. 联系方式
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港盛分公司智能照明改造项目 ( 重新采购 ) (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港盛分公司智能照明改造项目 ( 重新采购 )
1.2 招标人: 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港盛分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1.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为加快推进智慧港口创建,按照能源管理智慧化要求,拟对 A01 流程相关皮带机廊道、转运站及相关区域灯塔进行智能照明改造,以实现照明智能化功能。
2. 招标范围 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 本次改造内容包含 3 条皮带机廊道照明、 4 个转运站照明和 1 座灯塔照明三部分,实现对照明设备的自动控制(包含与流程联动控制)、照明设备的状态监测、根据实际光线智能控制和故障报警等功能。中标单位承担智能照明系统软硬件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性能复核直至双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为止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
2.2 招标预算 ( 元 ) : ¥280000 (含税)。
2.3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280000 (含税)。
2.4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改造。
2.5 建设地点: 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港盛分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标段划分: 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港盛分公司智能照明改造项目 ( 重新采购 )
2.7 质量要求: 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含智能照明平台升级 1 套、边缘计算网关 3 套、滤波器 3 套、光传感器 2 台, 240W LED 智能投光灯 8 套、 100W LED 智能投光灯 54 套,以及网络通信设备若干。本项目总体质保期自平台正式通过验收之日起不少于 12 个月,且 LED 灯具质保不少于 60 个月。详见第六章《供货要求》。
2.8 安全目标: 符合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施工过程中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确保“五无”(即无死亡、无重伤、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 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年审合格的证书扫描件;( 1-2 )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 2 )财务要求: /
( 3 )业绩要求: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25 万元的智能照明项目业绩;须提供项目合同、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及项目现场照片。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业绩特征,原件备查。
( 4 )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主要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具备高处作业证、低压电工作业证。单人持有多证的可以兼任,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件。
( 5 )其他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在承揽业务过程中未发生过不履行合同等严重违约情况,提供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 口 接受 /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被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 拒绝再次注册 期限内的;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 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 电子采购平台 ” ,网址: http://ecg.portjs.cn:20909 )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办理 CA ,供应商注册及 CA 办理具体要求见 “ 电子采购平台 ” ;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 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后,请于 2024 年 09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 至 2024 年 09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线上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文件费用支付、招标文件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江苏路支行
银行帐号: 7321810182600023404
其他要求:投标人汇款请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单位名称
5. 投标文件的 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9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
5.2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查看投标文件上传状态。
5.3 本项目 口 需要 / ☑ 不需要 投标人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
是否接受邮寄: 是 口 否 ☑ 。
5.4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 当日 10 时 00 分 至 10 时 30 分 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 。
5 . 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采购平台将 予以 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 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 电子 招标采购 平台 ( http://ecg.portjs.cn:20909 )
☑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jszbtb.com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港盛分公司 |
地 址: | 张家港市金港街道巫山路 5 号 |
联 系 人: | 鲍先生 |
电 话: | 0512-58319155 |
电子邮箱: | 961370568@qq.com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京市郑和中路 118 号 D 座 16 楼 |
联 系 人: | 孙先生 |
电 话: | 025-83202728 |
电子邮箱: | zb7chu1@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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