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海河镇四季果香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工程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一、招标条件
射阳县海河镇四季果香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工程已由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建3000亩“四季果香”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射发改备【2017】105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射阳县鹤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该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确定该工程的施工承包人,现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射阳县海河镇境内;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质量标准:合格;
4、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01月;
5、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6、工程内容:本工程主要包括拆建教学楼一幢,新建室外消防等附属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7、工程规模:包含道路、雨水管道、渠道、涵洞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8、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179.48万元;
9、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0、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以往投标和经营过程中,无行贿犯罪纪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市外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或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市外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或《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中体现。
4.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业绩要求:无。
4.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5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 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 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以检查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5.4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或投标截止之日前一个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或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或没有按照要求每人出具一份证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4.5.5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4.6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8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4.8.1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4.8.2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5、以往投标和经营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四、付款方式:(5:3:2模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中标价的50%;
2、工程审计审定后付至审定价的80%工程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结清剩余工程款;
4、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3.58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4、投标保证金退还: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5、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之前),从中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7、本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严格按照盐建建筑【201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六、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七、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1、采用合理低价法;
2、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废标;
3、确定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
评标基准价=A×K。K值取值范围为95%、96%、97%、98%,在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A值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值)。
方法二: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1=1-Q2,Q2的取值范围为35%、30%、25%、20%、1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的取值为84%。Q2、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A值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值)。
B值为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
4、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减0.9分,每下浮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5、投标人得分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进行排序。
八、招标公告发布及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招标公告发布:
1.1发布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1.2发布媒体: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网;
1.3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9日至2018年01月26日。
2、招标文件发售(已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的投标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
2.1发售时间:2018年01月19日至2018年01月26日。
2.2发售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5.00元(潜在投标人应按盐交易中心[2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网上支付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支付流程交纳)。
4、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注意事项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射阳县鹤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顾一飞
地 址:射阳县海河镇
联系电话:15862061580
代理机构:江苏盛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潘留伟
地 址:射阳县兴阳路43号
联系电话:18066129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