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化学工业学校本溪路校区5楼宿舍地面、窗户及阳光驿站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4年06月17日 17:0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化学工业学校本溪路校区5楼宿舍地面、窗户及阳光驿站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化学工业学校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17日 17:0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6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63号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6月28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63号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 ||
预算金额 | ¥4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铁铮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31550359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化学工业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红桥区本溪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洪雨 138218107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辽宁路18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铁铮 18831550359 |
项目概况
天津市化学工业学校本溪路校区5楼宿舍地面、窗户及阳光驿站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65-244010100029
项目名称:天津市化学工业学校本溪路校区5楼宿舍地面、窗户及阳光驿站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化学工业学校本溪路校区5楼宿舍地面、窗户及阳光驿站改造项目,项目包括物品移动倒运、地面拆除更换瓷砖、窗台更换、窗户更换、瓷砖墙面修复、吊顶、墙面软包、墙体扩建、安装隔断、壁挂散热器、文化墙安装、拆卸搬运、垃圾外运等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第七条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7: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7.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 项目部人员配备:供应商须配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5日 至 2024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发送“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至招标机构邮箱liutiezheng@bcig.cn,登记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63号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63号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化学工业学校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本溪路2号
联系方式:李洪雨 13821810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辽宁路187号
联系方式:刘铁铮 188315503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铁铮
电 话: 18831550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