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南新乡制衣总厂2024年度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2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zb-2023-1127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371-6328804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8
公告正文

河南新乡制衣总厂 2024 年度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ZB-2023-112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新乡制衣总厂 2024 年度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60 万元,招标人为河南新乡制衣总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南新乡制衣总厂 2024 年度食材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 标段; (002)2 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 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 描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3.3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4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备案凭证;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配送能力及完善及时的售后服务等(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6 有实体门店或选货仓库,经营的生活物资品种齐全,满足日常生活所需,并能够按采购 人要求及时配送(提供证明材料);
3.7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 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8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 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本项目评标结束之前】;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 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 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招投标及履约过程中,若发现 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格式自拟)。
3.11 供应商可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投标,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0022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 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 描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3.3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4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备案凭证;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配送能力及完善及时的售后服务等(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6 有实体门店或选货仓库,经营的生活物资品种齐全,满足日常生活所需,并能够按采购 人要求及时配送(提供证明材料);
3.7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 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8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 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本项目评标结束之前】;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 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
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招投标及履约过程中,若发现 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格式自拟)。
3.11 供应商可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投标,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28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形式发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 133 号金成时代广场 9 号楼 2502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 133 号金成时代广场 9 号楼 2502 室
七、其他
河南新乡制衣总厂 2024 年度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新乡制衣总厂委托,就河南新乡制衣总厂 2024 年度食材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具有资格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河南新乡制衣总厂 2024 年度食材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ZTZB-2023-1127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2 个标段:
1 标段:肉类(猪、牛、羊、鸡、鱼、虾等),预算金额:120 万元/年;
2 标段:蔬菜类、禽蛋类、主副食、调料、饮品类、水果类,预算金额:240 万元/年。2.4 招标内容:肉类(猪、牛、羊、鸡、鱼、虾等)、蔬菜类、禽蛋类、主副食、调料、饮 品类、水果类等;每个标段供应商 1 家。
2.5 质量要求:供应商必须保证供应物资的品质,确保食品安全,执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
生鲜肉类需要提供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并随同物资一并送验。预包装物资的有效保质期必须 保证不低于 2/3 保质期时间。
2.6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市场监督管 理局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3.3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4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备案凭证;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配送能力及完善及时的售后服务等(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6 有实体门店或选货仓库,经营的生活物资品种齐全,满足日常生活所需,并能够按采购 人要求及时配送(提供证明材料);
3.7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 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8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 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本项目评标结束之前】;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 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 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招投标及履约过程中,若发现 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格式自拟)。
3.11 供应商可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投标,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 年 11 月 28 日—2023 年 12 月 4 日,每日 8 时 00 分-12 时 00 分,14 时 00 分-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发放方式:电子邮件形式发放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3.1.现场获取: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 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3.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网上邮件获取:投标人将以下资料扫描发送至 496945111@qq.com,邮件信息务必写 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内容包括:1、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上务必写明联系方式)2、“3. 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整理成一个 WORD 文档或 PDF 发送至邮箱 以便查阅。
4.3.3.以上任一报名方式均可。
4.4 缴费方式:
4.4.1 现场缴费: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缴纳
4.4.2 网上缴费:支付宝转账形式缴费(收款账号 15093323882,转账时请务必备注投标人 简称及投报项目名称简称及标段,由于投标人转账账号输入错误导致的财产损失,本单位概 不负责)。
4.5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售价 500 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3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 133 号金成时代广场 9 号楼 2502 室。
6.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3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 133 号金成时代广场 9 号楼 2502 室 。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新乡制衣总厂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劳动街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373——5092688
招标代理机构: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 133 号金成时代广场 9 号楼 2502 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371-63288040
河南新乡制衣总厂
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27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新乡制衣总厂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劳动街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373——50926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 133 号金成时代广场 9 号楼 2502 室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371-6328804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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