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利县2024年度实用性村庄规划及乡村振兴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3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GXZFCG-平利县-2024-006
项目名称:平利县2024年度实用性村庄规划及乡村振兴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2024年度实用性村庄规划及乡村振兴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8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平利县2024年度实用性村庄规划及乡村振兴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一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60,000.00 | 8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合同包2(平利县2024年度实用性村庄规划及乡村振兴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7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4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平利县2024年度实用性村庄规划及乡村振兴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二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40,000.00 | 7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合同包3(平利县2024年度实用性村庄规划及乡村振兴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平利县2024年度实用性村庄规划及乡村振兴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三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2024年度实用性村庄规划及乡村振兴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 《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0)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1)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平利县2024年度实用性村庄规划及乡村振兴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 《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0)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1)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平利县2024年度实用性村庄规划及乡村振兴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 《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0)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1)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2024年度实用性村庄规划及乡村振兴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或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4)提供2023年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3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平利县2024年度实用性村庄规划及乡村振兴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或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4)提供2023年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3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平利县2024年度实用性村庄规划及乡村振兴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或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4)提供2023年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3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10日 至 2024年07月1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并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采购文件;2.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及《安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5.供应商应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
联系方式:0915-2110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建达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26号
联系方式:153198202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5319820245
建达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