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闫寒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静静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宿豫区妇幼保健院及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承包(EPC)项目已经宿豫发改投资【2022】1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发包方案
1.招标条件:满足招标必要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
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与降排水、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地下室(与庐山城市之家地下室连通、其中人防工程需满足主管部门验收要求,配建1500平方米的人防医疗救护站)、消防、电梯、幕墙、各专项图纸范围内洞口预留、机电抗震设施、发包人要求等招标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的设计〔包括工程报建、报批工程、图纸审批工作办理;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包括不超出设计范围的施工图变更设计及其他类型项目设计等)、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
3.标段划分等: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科学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标,规避或部分规避招标等。
二、标前市场调查
1.调查方式:通过咨询方式选择4个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中标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2.推荐品牌:施工部分拟采用推荐品牌,技术参数与实际使用需求(功能和质量要求)符合,设置的实质性技术参数未指向特定的专利、品牌或技术路线,所推荐的品牌不少于 3 个,具体详见附件。
三、招标文件
1、投标资格要求: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2、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评标标准:评定分离(定性+定量),其中技术标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4、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条款的1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
施工图设计:所有施工图设计完成且通过当地审图机构的图审后付至施工图设计合同价款的80%,余款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采购及施工:施工至±0.00后支付采购及施工合同价款的20%,主体封顶且清标工作完成后付至采购及施工合同价的45%,门窗安装完成脚手架拆除后付至采购及施工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80%,审计结束并完成备案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5、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招标文件编制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未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充分竞争。
五、相关要求
1. 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05月12日17时30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招标人邮箱: 1044675839@qq.com
招标代理邮箱:2307546746@qq.com
监管部门邮箱:sqggzyjy@126.com
2. 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提起建议的日期。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闫寒 0527-8446801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8楼8011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夏静静0527-88811909    15250757602
初设.rar 概算.rar 红线图.rar 方案.pdf 宿豫区妇幼保健院及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承包(epc)项目(5.9).pdf 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征集公告.pdf 【宿豫区妇幼保健院】报告部分(1).rar 宿豫区妇幼保健院发包人要求(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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