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东北郊第一供热服务中心2023-2025年集中供热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候选人公示
金额
64.89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jrd202307240060
预算金额64.89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培植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玉荣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东北郊第一供热服务中心2023-2025年集中供热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TJRD202307240060-01)
项目概况
标段/包名称: 东北郊第一供热服务中心2023-2025年集中供热系统运行维护项目1标段(金融广场片)
标段/包编号: TJRD202307240060-01
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评标时间: 2023-08-22 09:21
公示开始时间: 2023-08-24 08: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3-08-28 16:00
备注信息:
第1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天津市祥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648944.65
质量:
工期(交货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
资格能力条件:
其他事项:
第2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天津富虹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648493.46
质量:
工期(交货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
资格能力条件:
其他事项:
第3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天津市蓟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648831.86
质量:
工期(交货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
资格能力条件:
其他事项:
公告内容

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东北郊第一供热服务中心2023-2025年集中供热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候选人公示

(编号:TJRD202307240060

一、中标候选人信息:

[TJRD202307240060-01]东北郊第一供热服务中心2023-2025年集中供热系统运行维护项目1标段(金融广场片):

第一中标候选人:天津市祥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投标价格:人民币648944.65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天津富虹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价格:人民币648493.46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天津市蓟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价格:人民币648831.86元

[TJRD202307240060-02]东北郊第一供热服务中心2023-2025年集中供热系统运行维护项目2标段(湖北路片):

第一中标候选人:天津市祥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投标价格:人民币1311690.52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天津富虹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价格:人民币1314876.26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天津市蓟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价格:人民币1302133.37元

[TJRD202307240060-03]东北郊第一供热服务中心2023-2025年集中供热系统运行维护项目3标段(鼎和里片):

第一中标候选人:天津市祥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投标价格:人民币850856.83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天津富虹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价格:人民币853078.92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天津市蓟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价格:人民币857523.09元

[TJRD202307240060-04]东北郊第一供热服务中心2023-2025年集中供热系统运行维护项目4标段(广田里片):

第一中标候选人:天津市祥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投标价格:人民币795954.96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天津市信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价格:人民币794370.98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天津富虹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价格:人民币797538.95元

二、其他:

招标人: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08-01 16:30

东北郊第一供热服务中心2023-2025年集中供热系统运行维护项目,于2023-08-22 09:00进行公开招标,共5家投标人参加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的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发布时间2023-08-24 08:00至2023-08-28 16:00,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公开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自行监督。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建新路29号

联系人:赵培植

电话:022-2455885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四马路28号律保大厦C座3层

联系人:陈玉荣

电话:022-87676677-815

电子邮件:jngc_zb@163.com


温馨提示
注意事项: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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