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mazmc1230018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小姐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0
公告正文



公告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20日。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7173001001

招标编号:ZMAZMC12300180

建设单位:东莞市樟木头镇裕丰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广东宏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樟木头镇农林水务局

工程名称:樟木头镇裕丰社区乡村振兴项目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

资金来源: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投资金额:2010993.64元

工程规模:樟木头镇裕丰社区乡村振兴项目工程,主要内容为樟木头镇赤山村、丰门村、石壁村乡村环境提升改造工程,赤山村包含沟渠改造、道路环境整治、小公园改造等;丰门村包含银岭路道路两侧环境整治、巷道升级、泥砖房修缮、围墙墙绘等;石壁村包含莞樟路永洪厂门口增加环卫设施、裕兴街环境整治、石壁村内小景升级、旧砖瓦房修缮、增加环卫设施、新建1栋一层办公楼,总建筑面积44平方米等;改造面积约9049.41平方米,总造价约201.10万元。

发包范围:樟木头镇裕丰社区乡村振兴项目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园建工程:含路面修复、巷道升级、人行道铺设,新建停车位、垃圾回收点,围墙彩绘,沟渠改造等;2、给排水工程:含沟槽开挖与回填,管道安装,砌筑井及配套设施安装等;3、建筑工程:含土石方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装修工程等。4、绿化工程:含草皮种植,乔木种植等(养护期为6个月)。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经发包人审定的施工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0日至2024年01月19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3年10月20日09时30分 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2号建设大厦4楼招投标服务所

投标会时间:2023年10月20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2号建设大厦4楼招投标服务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2日08时30分至2023年10月20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在中国东莞樟木头镇栏目(网址:http://www.dg.gov.cn/zmt/)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蔡先生 0769-87794600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李小姐 0769-22028707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38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简称“水务信用系统”)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接工程”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因一次性信用扣分达到40分而被认定严重或者特别严重不良行为,且还在扣分有效期内的;因一个年度内信用扣分值累计达40分,且最后一次扣分时间在一年内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因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六个月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1人死亡的;前一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2人死亡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六个月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三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3—9人死亡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特大质量或者重特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8.投标人不得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xypt.mwr.gov.cn/)或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处于禁止参加投标(处于公告有效期内的)。9.供水、排水等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要求投标企业施工主要负责人(A类证)、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B类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0.投标担保形式: 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东莞市樟木头镇裕丰股份经济联合社,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裕丰社区,联系人:蔡先生,电 话:0769-87794600;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六路1号国金大厦406-B室,联系人:李小姐,电话:0769-22028707。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樟木头镇裕丰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附件:

1.招标资料附件-樟木头镇裕丰社区乡村振兴项目工程.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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