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垫江县长安大道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竞争性比选(第三次)合同履行情况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垫江县长安大道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竞争性比选(第三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 |||||||||
项目编码 | 500231202309180250101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招标人 | 垫江县公路事业管理中心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74515850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保函 | 现金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重庆鸿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车行道面层、基层病害处治;对缺少交通标志路段增设标志标牌;对K6+508-K9+194段增设中央隔离护栏;对K8+450处的风化边坡进行处治。 | 90日历天 | 符合现行标准 | 2023/10/16 | 1118602 | 周亚新 | | | | | 55930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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