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3010420221021013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观沙岭村安置住宅小区
项目编号 430104202210210133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湘江新区
观沙岭村安置住宅小区三期项目施工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3年7月22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现对本项目投标人答疑进行回复,具体如下:
 
1、根据下载的工程量清单未见安装部分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是否包含安装部分,如包含请提供安装部分完整版清单。
答:已补充提供,请自行查看补充公告及附件。
 
2、该项目的机械土石方工程外弃土石方及砖渣等,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明确:含挖、装、运、卸、填、摊平、压实、整理等全部费用,经我司成本人员核算,该控制单价中并没有含卸土资源费。请问是否甲方有指定免费卸土场及卸土线路?还是由乙方自行考虑?如无,是否可增加卸土资源费用?
答:卸土场及卸土线路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运送到指定的消纳场,卸土资源费用已列项,详见土方消纳费工程量清单。
 
3、投标函附录中“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在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请问是否可以填“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答:逾期竣工违约金详见招标文件合同部分,可以填“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4、投标文件电子制作软件中的“10、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业绩及信用)自评表”一栏没有标书签章按钮,是否无需签章?如需要盖章,是否可以使用“PDF电子签章客户端”盖章后导入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请明确本次投标报价使用的材料信息价?
答: 招标控制价按2023年5月份《长沙建设造价》编制,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自行报价。
 
6、请提供现场水电接入口位置及容量。
答:基建用电容量为1630KVA,基建用水管径DN200,现场水电均已接入用地红线范围内。
 
7、本项目工期26个月,是否按780日历天考虑。
答:本项目合同工期26个月,竣工日期以发包人现场书面通知或监理开工令之日加26个月工期计算。
 
8、本项目合同要求2025年9月15日竣工,按26个月工期780日历天考虑,即使8月9日开标当天即开工进场施工,也需要2025年9月26日才能竣工。在投标阶段是否仅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考虑工期26个月,暂不考虑2025年9月15日的竣工节点。
答:本项目合同工期26个月,竣工日期以发包人现场书面通知或监理开工令之日加26个月工期计算。
 
9、招标文件P30页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签订前,中标价格的8%”与招标文件P197页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的8%”前后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合同签订前,中标价格的8%为准。
 
10、招标文件所附合同205页:“9.5试验与检验费用的约定:桩基检测、建筑结构鉴定、建筑幕墙四性试验、室内环境检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管道窥测及防雷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其余试验项目、检测项目与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检测过程由发包人代表确认。” 请问:按质安站要求,除上述检测项目外,工程质量检测中的建材常规检测、主体结构检测、水电遥测检测(主体安装)、基础探岩、环境检测(噪声检测、土壤氡检测)、节能检测及绿建检测、石材幕墙检测、室外排水检测、结构鉴定、消防工程电检消检和锚杆检测等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均应该由发包人与具备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另行签订检测合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1、招标文件所附合同133页:“(3)合同工期在两年以上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支付安全文明费的50%,开工满一年前,再支付安全文明费的30%,开工满二年前剩余费用全部支付到位。” 请问:根据湘建建〔2022〕227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管理的通知》规定“对于合同工期两年以上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申请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前支付不少于70%的安措费。”能否调整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比例为70%。
答: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比例按湘建建〔2022〕227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管理的通知》规定执行。
 
12、招标文件所附合同100页:“5.工程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56291.8㎡(最终面积以核面报告为准)。”与招标公告中的建筑面积155905.43m2,与合同协议书的建筑面积不一致,请问建筑面积以那个为准。
答:以招标公告中的建筑面积为准。
 
13、本项目总合同工期为26个月,在合同协议书102页中,表示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现场书面通知或监理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前。竣工日期往前推26个月日期为2023年7月15日,而本项目开标日期为2023年8月9日,竣工日期与总工期冲突。当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是否以实际开工日期加总工期26个月为准?
答:本项目合同工期26个月,竣工日期以发包人现场书面通知或监理开工令之日加26个月工期计算。
 
15、请明确本工程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答:逾期竣工违约金详见招标文件合同部分。
 
16、 招标文件第313页,“十二、投标信息表”其中暂估价(万元),请问是按“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暂估价”填写,还是按“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暂估价+材料暂估价”填写?
答:按“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暂估价”填写。
 
17、招标文件第313页,“十二、投标信息表”其中暂估价(万元)填报的金额是按含税金额填报还是按不含税金额填报?
答:按含税金额填报。
 
18、两型产品承诺、关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是否盖电子章即可。
答:是。
 
19、招标文件第一卷第四章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104页中工程进度款支付条款约定“施工期间,根据发包人确认承包人实际已完成合同工程量支付60%的进度款;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工程合同价的60%;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审核通过且完成竣工备案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80%,工程结算完成满6个月后支付结算价款的90%,工程结算完成满 12 个月后支付结算价款的97%,剩余3%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现财建【2022】183号文《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中明确要求:“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工程结算完成支付至工程款的97%”。
答: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0、招标文件第三卷第七章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第274页明确本项目需全程使用BIM技术,但在招标清单中没有列项,请明确本项目是否由投标单位来实施BIM技术及投标单位如何报价。
答:由投标单位实施,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21、现长沙及周边建筑钢材市场采购钢筋均为抗震钢筋(带E钢筋),本项目除地下室、11#栋(幼儿园)钢筋工程有抗震钢筋增加费(带E钢筋)清单外,其他栋号钢筋工程中无此清单,此费用如何报价?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2、招标文件第一卷第四章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第102页约定“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6个月,计划开始工作日期以发包人现场书面通知或监理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前。”招标文件第213页合同协议书中竣工验收条款约定“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延期一天,按50000元/天支付违约金。”请明确合同延期日期计算是按2025年9月15日开始,还是以发包人现场书面通知或监理开工令之日起26个月届满之日起计算。
答:以发包人现场书面通知或监理开工令之日起26个月届满之日起计算。
 
23、请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控制单价的材料价是按《长沙建设造价》哪一期编制的,招标文件中第209页关于主要材料价格调整约定“按照2023年6月的《长沙建设造价》发布的材料预算价格作为基准价格”,如果控制价单价不是按照2023 年6月的《长沙建设造价》发布的材料预算价格,结算主要材料价格如何调整。
答:招标控制价按2023年5月份《长沙建设造价》编制,结算主要材料价格按2023年5月份《长沙建设造价》发布的材料预算价格作为基准价格。
 
24、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有部分暂估价清单描述为全费用单价,但是无工程量,仅标注暂估金额,请问如何投标及如何结算。
答:按暂估金额进行报价,结算按合同约定执行。
 
25、红线范围内是否有构造物待拆迁,场内是否有高压线杆需要迁移;
答:无。
 
26、请提供施工水电接入位置及容量,该地块最终排水接出点位置及管径大小;
答:基建用电容量为1630KVA,基建用水管径DN200,现场水电均已接入用地红线范围内。
 
27、招标清单中含红线外西北角和东北角绿化工程,请问该区域机械土石方工程在招标工程量中是否已包含;
答:招标工程量中已包含。
 
28、图纸中防火窗采用的是断热铝合金,而清单中是钢质,且钢质防火窗不满足节能验收要求,请明确采用哪种材质;
答:按图纸执行。
 
29、清单中未明确铝合金门窗型材厚度,图纸中铝合金型材壁厚:外门≥2.2mm,内门≥2.0mm,外窗≥1.8mm;内窗≥1.4mm,请明确控制价对应铝合金型材壁厚;
答:招标控制价按图纸要求壁厚考虑,铝合金型材壁厚为:外门≥2.2mm,内门≥2.0mm,外窗≥1.8mm;内窗≥1.4mm。
 
30、节能设计专篇中楼面保温做法为40厚C20细石混凝土内配3@50X50钢丝网,与总说明及清单做法不一致,请明确做法;
答:按节能设计专篇执行。
 
31、节能设计专篇中户门的传热系数标准规定限值为2.0,但是设计值为2.5,前后矛盾,按《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以下简称“通用规范”)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户门的传热系数均须小于等于2.0,图纸中设计值小于等于2.5违反强制规范,请明确户门传热系数;
答:入户大堂的户门传热系数为小于等于2.0,其他传热系数小于等于2.5。
 
32、根据2019年12月6日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办事指南(试行)》的通知,工程建设项目需接入广播电视,穿线入户。清单请补充该项目。
答:按招标清单执行。
 
33、外墙-2墙砖采用建筑胶镶贴易空鼓掉落,建议采用采用瓷砖点挂件+AB胶+云石胶点挂的施工工艺;
答:按招标清单执行。
 
34、7#~10#栋楼梯间北侧风机及空调机位侧墙等外墙建议优化为混凝土构造墙,以便铝模施工;
答:按招标清单执行。
 
35、屋面露天钢爬梯建议采用不锈钢材质,减少后期维护工作量;
答:按招标清单执行。
 
36、7#~10#栋B户型客厅与阳台间的混凝土墙垛建议优化为砖墙,洗衣机靠阳台卧室侧布置,废水立管改至空调板内,以便业主后期改造;
答:按招标清单执行。
 
37、现场是否提供临时生活设施布置用地;
答:请投标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自行布置。
 
38、施工图中7#-10#建筑构造做法,外墙1A真石漆外墙面做法中“15mm厚聚合物防水砂浆”,在招标清单中没有列项。请明确本项目是否施工此道工序,如需施工投标单位如何报价。
答:此道工序取消。
相关附件:
工程量清单.pdf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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