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CGSH0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枞阳经开区桥港园区中心沟节制闸和应急排涝站设备采购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 原询价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
32 |
价格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 |
本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应按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10 %。 (2)(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比例:/ %。 (5)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注:1.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的,视同小微企业; 4.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 5.以上所有涉及价格扣除的结果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
33 |
“三首”产品价格扣除 |
中小企业生产的“三首”产品价格扣除:10 % 注:可与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叠加。涉及价格扣除的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
现修改为:
32 |
价格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 |
本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应按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 %。 (4)(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比例:/ %。 (5)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注:1.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的,视同小微企业; 4.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 5.以上所有涉及价格扣除的结果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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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三首”产品价格扣 除(不适用) |
中小企业生产的“三首”产品价格扣除:/% 注:可与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叠加。涉及价格扣除的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
2.原询价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
(4)低压无功补偿装置
滤波补偿套件由电容和电抗组成,电容器和电抗器为同一厂家品牌。
现修改为:滤波补偿套件由电容和电抗组成。
3.原询价文件“二、商务要求4.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中
(6)保修期满后成交方向采购方提供合同设备的终身维修服务,只收零备件费,并以优惠价格提供。 此项删除。
4.图纸重新上传,请在“答疑文件相关附件 ”中下载。
5. 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5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长安大道8号
联系方式:17755617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枞阳县永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枞阳县枞阳镇金坛花苑一期5号门面
联系方式:19905629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7755617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