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力维保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jc23009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楼谦0991-885223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力维保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0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C23009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力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力维保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控制中心本部两座高低压配电室与北京路家属区低压配电室;根据现行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以及国家电网的相关要求,需要对配电室的高低压设备进行定期检查、预防性试验;建全完善各项操作制度及巡视检查制度;6KV-10KV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等,维保服务期1年。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次磋商维保服务期限为1年。满一年后甲方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良好可续签第二年合同,第二年度满意度良好可续签第三年合同,总服务期限最多三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8日至2023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2: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投标的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线下获取无效。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0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10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1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5、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8、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碱泉一街380号
联系方式:0991-2623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业务三部
联系方式:0991-8852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楼谦、倪敏、沈庆军
电 话:0991-885223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力维保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0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C23009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力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力维保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控制中心本部两座高低压配电室与北京路家属区低压配电室;根据现行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以及国家电网的相关要求,需要对配电室的高低压设备进行定期检查、预防性试验;建全完善各项操作制度及巡视检查制度;6KV-10KV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等,维保服务期1年。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次磋商维保服务期限为1年。满一年后甲方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良好可续签第二年合同,第二年度满意度良好可续签第三年合同,总服务期限最多三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8日至2023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2: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投标的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线下获取无效。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0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10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1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5、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8、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碱泉一街380号
联系方式:0991-2623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业务三部
联系方式:0991-8852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楼谦、倪敏、沈庆军
电 话:0991-885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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