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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淝河智慧公园二期公共停车场工程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包河区淝河智慧公园二期公共停车场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包河区淝河智慧公园二期公共停车场项目立项的批复 发改字【2023】167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包河区淝河智慧公园二期公共停车场工程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BBBZ00053
2.3 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BBBZ00053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 建设规模:包河区淝河智慧公园二期公共停车场工程监理,共分1个标段,新建机动车停车场(约1.7891万平方米)、管理用房(约1000平方米),配套工程包括排水照明、场内道路、智能化及附属设施等相关配套。详见招标文件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10000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自项目下达开工令至缺陷责任期满(其中施工阶段工期约365天)
2.9 招标范围:项目实施准备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实体移交阶段、结算阶段、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全方面的监理、管理、督导和服务工作,主要包括负责或协助进行:详细调查、优化审查施工图、工程招标、清单控制价复核、合同拟定、相关报批报建等前期工作;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环保、合同、信息等方面的控制管理服务,同时协调各相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40.54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监理合同金额不少于90万元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039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4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http://hy.ahggzy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99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金工
电 话:0551-6365537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鲍工
电 话:0551-66220391、66220387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地 址:包河区花园大道卓越城文华园 7 号楼 4 楼 402 室
电 话:0551-63357536、63357535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0天1小时50分24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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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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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8-140天1小时50分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_投标人.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