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珠海金湾海上风电场交通船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92-216c06620063
预算金额4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20-66341231
标书截止时间2021/03/15
投标截止时间2021/03/30
公告正文

珠海金湾海上风电场交通船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92-216C0662006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金湾海上风电场交通船租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珠海金湾海上风电场项目场址位于珠海市三灶岛南侧海域。风电场场址区域边界距离北侧三灶岛约10km,距离西侧高栏岛约10km,距离东北侧横琴岛约为15km,距离东侧小万山岛约20.5km。风电场海底水深介于为11m~21m,属于近海风电场。场址面积约52 km²,外围风机包络海域面积约为44.5 km²。

珠海金湾海上风电场项目规划装机总容量为300MW,布置单机容量为5.5MW的风电机组55台(其中1台限发3MW),同时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陆上集控中心。

(二)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向招标人提供珠海金湾海上风电场建设、运行过程中的海上交通服务,负责在指定时间将招标人工作人员送至海上风电场指定地点并确保安全登靠,满足招标人海上交通需求,并承担安全保障等义务。详见技术要求。

(三)计划工期:

服务时间计划为2021年04月08日-2022年04月07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400万元,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该招标控制价,如超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范围必须包含(不限于)船舶租赁服务、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

投标人拟出租的船舶须是船龄不超过五年的双体交通船;

船舶的合法有效证件(船舶国籍证书(中国)、船员证书、适航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财产保险及所有权证书、作为合法营运的交通船所需要相关证照等)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3种情形的声明函并附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2.2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备至少三个已完成或执行中的海上风电场交通船舶租赁服务或者海上交通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类似合同业绩;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文件,且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工作范围、委托人等。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日期为2021年03月08日;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者请按以下程序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的对应栏目,(在注册过程中有疑问可咨询电子商务部020-66341904);供应商在网上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网上购买,发售时间:2021年03月08日起至2021年03月15日期间;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2、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是否满足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进行书面澄清(不论澄清结果如何均不会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上传或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3、当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3月30日0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12号财智大厦901会议室;递交时间:2021年03月3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投标文件可接受邮寄,如需邮寄,邮寄到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收件人王先生,电话020-66341231;邮寄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29日下午15:00,以邮寄到达时间为准。)

3、开标时间:同上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www. gdebidding.com)等法定平台上发布。如有不一致以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www. gdebidding.com)为准。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杨工;

电话:020-66341231、020-66341734;

邮箱:510182108@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5楼;

邮编:510045;

(2)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12号财智大厦905

电话:15627258224

联系人:邓先生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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