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轨道交通6号线(聚贤路站)热力管道迁改工程、中山东路(方庄路-盛莫路)热力管道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娜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2
公告正文
轨道交通6号线(聚贤路站)热力管道迁改工程、中山东路(方庄路-盛莫路)热力管道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轨道交通6号线(聚贤路站)热力管道迁改工程已由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甬能投备〔2023〕10号批准建设、中山东路(方庄路-盛莫路)热力管道迁改工程已由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甬能投备〔2023〕1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赔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
建设规模:
① 轨道交通6号线(聚贤路站)热力管道迁改工程:本项目位于江南路聚贤路段,主
要涉及两座桥梁(采莲桥、鱼戏桥)的热力管道迁改,项目全长约480米(其中DN200埋地管175米,DN200架空管203米,DN150埋地管87米,DN150架空管15米)。在已建固定处接出一根DN200蒸汽管道沿江南路自西向东架空敷设,管线桥上采用架空式埋地管敷设,主管接到新建固定G3处接已建原管道;DN150支管在二号管线桥9.9米处接出跨河架空敷设,后改为埋地敷设接到已建原管道。
②中山东路(方庄路-盛莫路)热力管道迁改工程:本项目位于中山东路(方庄路-盛莫路)段,项目起点从中山东路与方庄路交叉口东南侧至中山东路盛莫路交叉西南侧,项目全长约150米,工作管管径为DN350,全部为地埋敷设。
项目总投资:340万元,其中轨道交通6号线(聚贤路站)热力管道迁改工程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中山东路(方庄路-盛莫路)热力管道迁改工程项目总投资140万元。
招标控制价(含9%增值税):2640086.36元【其中轨道交通6号线(聚贤路站)热力管道迁改工程招标控制价(含9%增值税)1390403.36元,中山东路(方庄路-盛莫路)热力管道迁改工程招标控制价(含9%增值税)1249683)元】;招标控制价(不含9%增值税):2422097.57元【其中轨道交通6号线(聚贤路站)热力管道迁改工程招标控制价(不含9%增值税)1275599.41元;中山东路(方庄路-盛莫路)热力管道迁改工程招标控制价(不含9%增值税)1146498.16元】。
计划工期:轨道交通6号线(聚贤路站)热力管道迁改工程50日历天,中山东路(方庄路-盛莫路)热力管道迁改工程50日历天。
标段划分:1个
招标范围:
①轨道交通6号线(聚贤路站)热力管道迁改工程:项目全长约480米,管径DN200埋地管、架空管及管径DN150埋地管、架空管的材料供应、安装、土建、市政修复、地下管线及周边设施保护等附属工程。
②中山东路(方庄路-盛莫路)热力管道迁改工程:项目全长约150米,管径DN350埋地管的材料供应、安装、土建、市政修复、地下管线及周边设施保护等附属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GB2级压力管道安装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机电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拟派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3.4 项目业绩要求:
2020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直埋蒸汽管道安装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5.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3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8 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依据资格预审评审表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1日9:00至2023年8月15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金额:人民币伍万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自递送至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704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www.ndig.com.cn)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5楼
联系人:周工
电话:0574-87783004
 
招标代理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15楼
联 系 人:李娜、钟越珉、杨静雯
电    话:0574-87384499
 
招标监管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宁波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1807室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74-89299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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