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华大街西延东段智能交通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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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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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4/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新华大街西延东段智能交通工程招标公告
呼市市政智能交通工程3标招标公告 一、协作队伍配置计划及分包单元划分 (一)智能交通工程:划分为一个单元,采用专业分包模式。 二、资格预审准入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相关施工资质,并持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同时在建工点数量不能超过公司规定工点数量。 2.项目招标过程中已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了具体的准入条件和投标承诺书,招标环节重点考察协作队伍的施工业绩、资金能力、施工管理能力、自有设备情况、主要管理人员配置情况(技术员、安全员、资料员等)和在建工点数量等,不能满足项目招标准入条件的队伍,请不要本次参与招投标活动,满足招标准入条件的队伍投标报价入围后答辩环节必须签订项目部提供的投标承诺书。 3.新引进队伍作为中标候选人后,公司或者项目部将进行实地调研考察,重新对新引进队伍综合实力进行评估。考察内容主要为协作队伍固定办公地点、目前在建项目、施工业绩、资金能力、自有机械设备、主要管理人员和其它相关证明资料。招标人根据考察结果决定是否与新引进队伍签订施工分包合同。 4.为了提升协作队伍服务质量,保证各项目施工有序进行,一公司对分包队伍在建工点数量统一进行了规定:战略合作伙伴在建工点数量不超过3个,信用评级为优秀的在建工点不超过2个,评级为良好和合格的在建工点不超过1个。同时对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合格的队伍会限制使用,在建任务完成后,公司视其表现再决定是否继续使用。 三、投标时需提供附件资料 1.处于有效期的公司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和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合同签约人(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开标,同时预备的合同签约人和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入围二次谈判人和合同签约人(施工现场负责人)如果不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是该公司股东或者提供社保证明的职工,同时该公司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3.股东证明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作为附件;社保证明可通过微信等方式查询截图作为附件; 4.所有投标人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查存在虚假的,将按废标处理,且追究相关责任。 四、主要工程数量
五、投标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凤英 联系电话:17716759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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