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九溪路(舫山东路至翔安北路段)工程(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九溪路(舫山东路至翔安北路段)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第七批市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23]7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融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九溪路(舫山东路至翔安北路段)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厦门市翔安区,项目北起舫山东路,往南以双向六车道高架桥加双向六车道地面层主干路终点止于翔安北路。本项目按一级公路结合城市快速路进行设计,设计速度60、80km/h,道路红线宽度48 米,主线道路全长约1.41 公里,其中主线高架桥段长度约1.275公里,沿线设置一对上下桥匝道,匝道设计速度40km/h。主要控制点、建设内容、规模及标准如下:
(1)主线高架桥:新建高架桥全长约1275 米,采用双向6 车道,设计速度80km/h,桥面宽26.5 米。最大跨径约50米,墩高约8米至12米,在舫阳东二路与西塘路之间布设一对上下匝道,匝道全长约540 米,设计速度40km/h,匝道桥标准宽度8.5 米。
(2)地面层:地面层全长约1410 米,定位为城市主干路,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60km/h,红线宽度48 米,渠化展宽后路幅宽度为55-76.5 米。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路基路面、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管线综合、道路照明工程、缆线沟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工程等工程。项目总投资额约 40641.8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31572.24万元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翔安区
技术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适用规范标准”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岩土工程设计】、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预算文件等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业主进行前期手续办理、施工招标,及后续施工全过程服务并提交相关资料等。
内容:
①岩土工程勘察: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地质勘察,并提交完整的地质勘察成果资料,以及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服务配合工作。
②工程测量:满足本工程建设内容所需的所有相关测量内容,含地形、地下现状管线、现状桥梁、道路等;
③岩土工程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包括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核及需要的方案论证、施工过程中必要的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④工程设计:满足本工程的路基路面、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管线综合、道路照明工程、缆线沟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工程等工程的设计及概算文件、预算文件等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
⑤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交(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等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总工期8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30 日历日,施工图设计:50日历日,勘察测量:包含在设计周期内,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及地形现状测量并提交完整的详细勘察报告及测量成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具有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以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或联合体:
设计资质需具有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之一:
①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投标单位,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勘察资质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之一:
①同时具备住建部核定的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同时具备住建部核定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住建部核定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在我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
,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为公路设计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公路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自有人员,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信用等级确定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以在“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30050/gzwz/ )网站的公示结果为准 。
3.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200/),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软件工具及版本号)打开。
4.2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扫描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2-22 10:45:00,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200/)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5.3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招标项目信用分使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普通国省干线勘察设计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结果。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中标及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30050/gzwz/)”网站中“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情况(动态更新)”栏目中的更新公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ggzyfw.fujian.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等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2777号市政大厦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2777号市政大厦
邮政编码:361000邮政编码:361000
联系人:吴琼霞联系人:蔡美珍
电话:0592-5574708 电话:15759277027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2024年01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