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E3208000337000900003
本招标项目洪泽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监理项目已由淮安市洪泽区相关部门以洪住建发(2017)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洪泽天楹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建设地点:洪泽区黄海路7号;
2.2建设规模:洪泽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总规模4万m3/d,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此次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2.3 招标范围:洪泽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土建、安装等监理项目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资料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和材料检验,受委托方参与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可能出现的修复等过程的全面监理工作。并协调工程所涉各方的关系。
2.4 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240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本工程计费基数:3793.6万元;参照 “发改价格[2015]299号”,“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 本工程的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本项目投标控制价95万元,报价时以浮动幅度值进行报价。项目结算时以审计部门审定的最终结果为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合格。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一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配备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配备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省内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为省监及以上执业资格;省外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配备监理员2名(国家监理工程师、省级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市区有在监工程,并在同一设区市不超过二个项目担任总监职务,并不得在淮安市外有在监工程。((中标以后项目监理机构所有人员配备应符合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规定(由企业提供承诺书);
说明:“在监工程”是指投标总监在担任总监的尚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
3.10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真实,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由企业提供承诺书);
3.11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身份证、以及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2017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授权委托代理人、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须提供身份证、以及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2017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注:①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代理人所需的所有资料及证书(除承诺书外)、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及时录入到诚信库中,提供链接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行录入诚信库并有诚信库的上述材料的链接;(备注:若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证件不再有效或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均不予认可);
②中标后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应符合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规定。
综合评估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9时00分(逾期不予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洪泽县千岛湖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必须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另单独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参加开标,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壹万玖仟元,投标人须开标前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汇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8.1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10%缴纳。
本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ztb.gov.cn/hawz/和中国洪泽政府门户网http://www.hongze.gov.cn/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http://www.hzztb.cn/同时发布。
招标人:洪泽天楹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洪泽区黄海路7号 地 址:淮安市深圳路28号维科格兰花园A8-3
邮编:223100 邮 编:223001
联系人:杨建德 联 系 人: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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