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海县畜牧兽医站消毒药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4121900285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司东海县畜牧兽医站
招标联系人闫站长187613511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磊1985064316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6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9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121900285
项目名称: 东海县畜牧兽医站消毒药采购项目
建设单位:东海县畜牧兽医站
招标条件
东海县畜牧兽医站消毒药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ZP202412190028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东海县畜牧兽医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项目概况东海县畜牧兽医站消毒药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博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899号天地锦程佳园15-2-1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ZP2024121900285项目名称:东海县畜牧兽医站消毒药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30.0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本项目核心产品为过硫酸氢钾复合物粉。序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最高限价(万元/吨) 数量 采购需求1 是 4.20 不少于5吨 过硫酸氢钾复合物粉2 是 2.50 不少于3.6吨 次氯酸溶液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起7日内到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序号 标的名称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 过硫酸氢钾复合物粉 工业2 次氯酸溶液 工业(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2投标人是生产企业,须提供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兽用产品批准文号复印件、《兽药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3.3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的需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兽药GMP证书》复印件、兽用产品批准文号复印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899号天地锦程佳园15-2-103方式:现场填表领取。(现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01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博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899号天地锦程佳园15-2-103)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东海县畜牧兽医站地 址:东海县牛山北路206号联系方式:187613511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江苏博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899号天地锦程佳园15-2-103联系方式:郭磊 1985064316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闫站长电 话:187613511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海县畜牧兽医站
地址:
东海县牛山北路206号
联系人:
闫站长
电话:
18761351112
电子邮件:
25643364@qq.com
招标代理:
江苏博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899号天地锦程佳园15-2-103
联系人:
郭磊
电话:
19850643160
电子邮件:
1830370541@qq.com
项目名称: 东海县畜牧兽医站消毒药采购项目
建设单位:东海县畜牧兽医站
招标条件
东海县畜牧兽医站消毒药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ZP202412190028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东海县畜牧兽医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东海县畜牧兽医站消毒药采购 |
范围 | 东海县畜牧兽医站消毒药采购项目;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5-01-09 15:00 |
开标地点 | 江苏博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899号天地锦程佳园15-2-103 |
其他
项目概况东海县畜牧兽医站消毒药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博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899号天地锦程佳园15-2-1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ZP2024121900285项目名称:东海县畜牧兽医站消毒药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30.0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本项目核心产品为过硫酸氢钾复合物粉。序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最高限价(万元/吨) 数量 采购需求1 是 4.20 不少于5吨 过硫酸氢钾复合物粉2 是 2.50 不少于3.6吨 次氯酸溶液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起7日内到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序号 标的名称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 过硫酸氢钾复合物粉 工业2 次氯酸溶液 工业(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2投标人是生产企业,须提供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兽用产品批准文号复印件、《兽药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3.3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的需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兽药GMP证书》复印件、兽用产品批准文号复印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899号天地锦程佳园15-2-103方式:现场填表领取。(现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01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博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899号天地锦程佳园15-2-103)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东海县畜牧兽医站地 址:东海县牛山北路206号联系方式:187613511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江苏博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899号天地锦程佳园15-2-103联系方式:郭磊 1985064316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闫站长电 话:187613511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海县畜牧兽医站
地址:
东海县牛山北路206号
联系人:
闫站长
电话:
18761351112
电子邮件:
25643364@qq.com
招标代理:
江苏博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899号天地锦程佳园15-2-103
联系人:
郭磊
电话:
19850643160
电子邮件:
183037054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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