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丰都县仙女湖镇厢坝组团墓群文物保护工程 已由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丰都县发改委发〔2023〕29号(项目代码:2212-500230-04-01-938071)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重庆丰都南天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丰都南天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丰都县仙女湖镇厢坝组团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仙女湖镇厢坝组团12处墓葬进行文物保护 。
其中 : 原址保护文物点2处, 含 单体墓葬2座,杨正发墓原址保护修缮及核心保护范围159.8m2 ; 王世荣墓原址保护修缮及核心保护范围94.45m,完成本体修缮、周边环境整治等工程 ;
搬迁保护文物点10处,含单体墓葬17座 , 分别 为椁坝子墓群(4个单体墓)、杨世龙墓、彭家屋基坪杨李氏墓、杨世宁墓、夏本荣墓、五君文墓、板梨函墓群(4个单体墓)、核桃树夏余氏墓、李文运墓、河沟边黄氏墓地(2个单体墓) ; 须对 迁移保护修缮及核心保护范围3540.89m2 予以 环境保护,完成道路、拆除墓室及新建墓室、环境绿化等工程 ; 现场勘查及资料留取;古墓葬迁移;转运至迁移地点并填埋。
施工时应有丰都县文管所代表和设计单位人员在场。文物迁移工作要求,由业主单位会同丰都县文管所、设计单位在现场提出, 并严格执行 。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573.0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440万元
2.4 招标范围: 丰都县仙女湖镇厢坝组团墓群文物保护工程 施工图设计、图 纸 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2023年6月初完成所有的搬迁)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 贰 级资质 ( 范围包括古建筑、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丰都南天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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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东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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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南天湖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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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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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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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0750229 | 联系电话: | 17783121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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