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感染性疾病检验设备采购(CQS24A00111)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600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3/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qs24a00111
预算金额6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红路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史庭茜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感染性疾病检验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4月12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4A00111 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400400187AH

项目名称:感染性疾病检验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全自动微生物质谱分析仪 2,600,000.00元 1 用于临床微生物(细菌和真菌)样本的快速鉴定,仪器和配套的基质、甲酸等前处理的试剂盒取得NMPA认证,批准用于临床微生物检测
包号:2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全自动微生物培养系统 1,400,000.00元 1 采用非侵入式显色检测法,可肉眼判读结果,支持24小时在线工作,微生物在机单次检测周期≤10分钟
包号:3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微生物细菌鉴定药敏培养系统 1,200,000.00元 1 病原微生物鉴定与药敏检测均采用连续动力学测定技术,鉴定方法采用显色法,药敏检测方法采用比浊法且分别具有≥2种的配套革兰阴性菌与革兰阳性菌药敏检测卡片
包号:4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流式细胞分析仪 800,000.00元 1 激光器及检测通道:至少具有两根激光器
最高限价总计:6,0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书面通知送货后9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

2.如果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查询截图);

3.如果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4.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中国大陆境内代表机构出具的授权函(提供复印件)。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3月21日 至 2024年3月28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3月21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4月12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2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4年4月12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

采购经办人:郭红路

采购人电话:023-6369222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健康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史庭茜 白喆

代理机构电话:023-67561982 6770350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庭茜 白喆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561982 67703509

九、附件

感染性疾病检验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终审稿).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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