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第六届运博会展览展示内容策划、场地搭建、运营管理等实施项目的采购公告(JSZC-320500-SZCH-G2024-0057)
金额
104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500-szch-g2024-0057
预算金额1040万元
招标联系人包袁海0512-69823054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邬汝超0512-6516179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第六届运博会展览展示内容策划、场地搭建、运营管理等实施项目的采购公告(JSZC-320500-SZCH-G2024-0057)

2024-08-13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项目概况

第六届运博会展览展示内容策划、场地搭建、运营管理等实施项目 JSZC-320500-SZCH-G2024-005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03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SZCH-G2024-0057 

项目名称:第六届运博会展览展示内容策划、场地搭建、运营管理等实施项目 

预算金额:10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第六届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部署要求,坚持政府搭台、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立足大运河全域,以“融合·创新·共享”为主题,全力打造沿线城市文旅融合发展平台、文旅精品推广平台、美好生活共享平台。本届运博会由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作为指导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共同主办,展览展示总面积约35000平方米,力争将其打造成大运河文化带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标志性项目,成为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的文旅融合品牌。

(二)展会时间:2024年9月13—15日

(三)展会地点:苏州国际博览中心

(四)总体要求

1、提供第六届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的运河城市文旅精品展、运河特色文旅产业展、运河美食文化展、“丝路与运河的邂逅”主题展等四大项展览展示内容及其涉及相关活动、功能区的策划和组织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策展、招展、布展、运维、撤展等工作;负责外省参展单位补贴事宜及四个援建城市展馆展示搭建相关费用;负责协助展商展示效果呈现、展陈内容协调、互动活动安排、人员组织与管理服务等工作。

2、为四大展区及功能区的布置搭建提供整套设计方案,其中报价包含材料(装饰材料耐火、环保、无刺激性气味)、制作、运输、安装布展、施工、维护、水电、撤展、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同时需要充分考虑大运河作为兼具文化要素与自然要素的世界遗产,提炼其重要文化内涵与时代精神,将运河元素融入到设计方案之中。

3、须针对本项目配备执行团队,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内容策划、运营执行等团队成员,所配备团队人员需具备同类项目经验。同时根据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结合项目布展施工要求,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建立安全施工管理体系、项目经理制度和预防机制,制定严密的施工管理流程,配备专业的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细则分工,落实到人,把控好各个环节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展会安全顺利举办。

4.根据项目特点及展会主题,提供整体性互动服务内容,运用数字化、科技化等手段,要求互动内容能够贯穿始终,保证展会统一性、协调性,增强观众互动性、趣味性,提升展会现场人气;同时要求充分挖掘各展区亮点特色,制定宣传推广引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宣传策略、亮点挖掘、推广排期、软文撰写、媒体资源等,实现展会有效引流。

(五)具体需求

1、运河城市文旅精品展

根据总体要求,开展运河城市文旅精品展展会策划、招商招展、设计布展、现场组织和综合服务等工作,集中展示运河沿线优秀的文旅载体、项目、资源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文旅精品,彰显水韵江南、千秋淮扬、隋唐胜迹、儒韵风尚、燕赵雄风、京津盛景等运河文化。同时,设立“运河非遗品牌专区”,组织运河沿线传统工艺非遗品牌产品展示、销售和制作体验,集中展现运河沿线传统工艺非遗品牌保护新成效。

1.1展区规划总面积13500平米,包含主宾馆、省内城市展馆、省外运河城市展馆、友好城市及援建城市(拉萨市、伊犁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秭归县)展馆、运河非遗品牌专区(2000平米)、运河缤纷潮饮季活动区、舞台、综合功能区(包括新闻直播区、门头、进门迎宾区等)。

1.2综合服务工作:

1.2.1为运河城市文旅精品展提供相关招展服务,包括编制招展手册、参展指南;收集参展企业资料;负责联系运河沿线相关省份和城市,并与参展单位进行协调沟通;

1.2.2提供运河缤纷潮饮季活动策展方案,并负责搭建、布展、撤展等,并组织召开其他的特色亮点活动不少于2个;

1.2.3设置功能区并负责其综合搭建及运维,包括新闻直播区、门头、进门迎宾区等;

1.2.4负责舞台搭建运维、配套活动策划执行及整体流程把控,包括舞台搭建运维、大屏、背景板、桌椅、音控、各地推介及展演活动排演、主持人等,满足文旅宣传视频播放、参展城市推介展演、观众观赏等功能需求;

1.2.5负责援建城市(拉萨市、伊犁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秭归县)展馆策展布展相关费用事宜,拟定4家对口援建城市,每家面积90平米,费用标准为700元/平米,6.3万元/家,共计25.2万元;

1.2.6实施外省参展单位补贴,拟定9家省外城市,补贴标准为350元/平米,其中浙江省为480平米,16.8万元,主宾馆为260平米,9.1万元,衡水市110平米,3.85万元,其他6家每家面积150平米,5.25万元/家,共计31.5万元,总计61.25万元;

1.2.7负责运河非遗品牌专区(2000平米)策展、招展、布展、撤展等工作。

1.2.7.1负责“运河非遗品牌专区”(2000平米)整体策划运营,做到定位清晰、主题鲜明、风格独特,在展示内容上力求创新、形式上注重体验、成果上注重落地,突出互动性和趣味交流;

1.2.7.2为运河非遗品牌专区展提供相关招展服务,包括编制招展手册、收集参展企业资料、负责与参展企业进行协调沟通;并且提供搭建、报馆、展品输统筹、重点展品安全维护等工作;

1.2.7.3在展区内组织召开的特色亮点活动不少于2个;

1.2.7.4负责联系运河沿线各省市,招展不少于20家企业;

2、运河特色文旅产业展

围绕新文旅消费市场需求及新兴产业业态发展,组织运河沿线旅游景区、文旅项目以及与运河连接紧密区域文旅企业参展。汇聚运河特色产品业态,为运河沿线城市的文旅产业项目提供展示和对接平台,举办运博文旅大促狂欢活动,推动运河文旅产业的快速发展。

2.1展区搭建布置:

2.1.1为进一步丰富大运河文旅产品体系,汇聚展示文旅融合创新发展最新成果,根据展区展馆内13500平米和户外广场1000平米的展览规划面积及总体定位,合理规划展位布局,展区布建项目包括展区规划及展位设计、制作与搭建(包含:展区门头、落地标、活动区域、功能区等),营造展区特色鲜明、各区域亮点突出的展会氛围;引入景点景区、酒店民宿、旅游装备、文旅线路及智慧文旅等文旅产业产品,集中展示运河沿岸城市文旅产业最新发展成果和前沿趋势,展位总数不低于100个,布展总面积不低于展区总面积的42%,特展面积不低于布展面积的70%,在展馆内组织召开的特色亮点活动不少于3个,不低于12场。

2.2文旅企业招展及展商服务:

2.2.1为运河特色旅游产品展提供相关招展服务,包括编制招展手册、招展海报;收集参展企业资料;负责与参展企业进行协调沟通。

2.2.2通过多渠道对运河沿线文旅企业定向招展,面向景点景区、度假区、主题乐园、优质旅行商、知名OTA、特色乡村旅行目的地、旅游装备服务商、数字科技、演艺等文旅相关企业进行招展。

2.2.3招展的企业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与品牌知名度,并且最终省外展商数量占比不低于65%。

2.2.4 为打造轻松、动感、活泼的展会氛围,于户外广场规划互动区,招展游艺设施或装备体验相关的文旅产业互动项目。

2.3重要展商招展、搭建:

2.3.1为进一步丰富本届运博会参展单位多元性,需特邀8家以上行业内知名文旅企业参加展会,其中至少为2家头部企业合理规划展位布局,设计、制作、搭建,营造该展商的特色和亮点,提供总计面积不低于 100 平的展位。

2.4特色活动要求:

2.4.1展会期间,在展馆内组织召开不少于3个特色亮点活动,3天不低于12场,增加展商联动,开展文旅产品限时展销,助力全民参与。

3、“丝路与运河的邂逅”主题展

根据总体要求,开展“丝路与运河的邂逅”主题展展会策划、招商招展、设计布展、现场组织和综合服务等工作,以大运河文化为纽带,促进各国民心相通,构建人文共同体,深化江苏与参展国家和地区在经济、科技、文化、旅游等多领域合作,持续提升“水韵江苏”品牌国际影响力。

3.1展区规划总面积4000平米,包含国际旅游组织展区、国际运河人文经济展区、国际运河文旅融合展区、运河世界遗产展区。

3.2综合服务工作:

3.2.1合理规划展区展位布局,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整体统一布展,设计上做到既有统一性、整体性,又符合该国家和地区风格特点,同时兼具环保性,充分利用多媒体等展示形式体现各个国家和地区的风土人情,带来新颖别样的体验,现场进行搭建、安装、布展,展会结束后做好拆除及清运工作;

3.2.2特展面积不低于布展面积的40%;

3.2.3在展区内组织召开的特色亮点活动不少于2个;

3.2.4邀请并组织境外国家和地区参展,不少于20个国家和地区;

3.2.5根据展会主题进行展品的征集和筛选,内容需体现文旅特色。

4、运河美食文化展

根据总体要求,开展运河美食文化展展会策划、招商招展、设计布展、现场组织和综合服务等工作,基于大运河全域视野,融汇运河全线美食文化资源和餐饮产品,深度挖掘运河美食的文化内涵,组织美食文化展陈、特色美食展销、精品美食展演(包括大师展演、教学、展示、美食品鉴等),配合举办相关系列活动,呈现运河传统美食的传承与发展,展现运河美食文化魅力。

4.1展区规划总面积4000平米,布展面积不低于展区总面积的50%。包含“美食·文化”、“美食·展销”、“美食·展演”三大功能展区。

4.2 综合服务工作:

4.2.1展区设计应具有整体性,在简约时尚的基础上融入中华传统元素,充分展现美食文化特色,营造现场美食氛围,同时合理规划展区展位布局,结合展陈内容对三大功能展区进行个性化设计,做到既有统一性,又符合该功能展区的风格特点;

4.2.2在展区内组织召开的特色亮点活动不少于2个;

4.2.3活动结束后,响应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展区内的垃圾清理出现场,经场馆方工作人员对馆内设施和垃圾清运情况验收合格;

4.3负责联系运河沿线各省市,招展不少于100家企业(外省展商比例不少于60%),美食展商须满足:

4.3.1所有参展作品、展示展销企业餐具原料自带,用料严格实行“三不”原则,即不使用燕窝、干鲍、鱼翅等高档原料,不使用国家明令保护的植物、野生动物、长江野生鱼类,不违规使用添加剂;签署食品安全承诺书、安全卫生责任书、反对餐饮浪费,不食野生动物、长江野生鱼类,不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用品的倡议;

4.3.2所有参展企业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件,现场不得售卖伪劣变质食品;

4.3.3参展企业不得在现场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使用明火及燃气等易燃易爆物品;

4.3.4每家参展企业按组委会邀请安排人员参加,参加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佩戴有效证件,着装干净整洁并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场馆内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听从工作人员现场指挥;

4.3.5为确保食品安全,参展企业、参演选手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提供所需证件资料。包括:持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操作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参展单位的营业执照;销售食品的进货凭证;所销售食品的供货方资质材料和生产方资质材料。

5、展会互动内容及宣传引流要求:

根据项目特点及展会主题,提供整体性互动服务内容,运用数字化、科技化等手段,要求互动内容能够贯穿始终,保证展会统一性、协调性,增强观众互动性、趣味性,提升展会现场人气;同时要求充分挖掘各展区亮点特色,制定宣传推广引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宣传策略、亮点挖掘、推广排期、软文撰写、媒体资源等,每个展区不少于6个亮点、6篇软文,3个小视频,并开展新媒体线上传播,实现展会有效引流。

6、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6.1收到采购单位通知后应做到即时响应,1小时内到场;应急服务响应时间0.5小时内到达现场。

6.2活动期间提供值班保障服务响应,项目经理需全程在场,并需至少配备三名专业技术人员,如有任何故障,应保证及时解决微小故障,如有重大故障,需提供备用设备替代以保障现场工作的顺利开幕,对于由于中标单位工作失误导致的重大故障,且未能在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内解决故障的,采购单位有权另请第三方专业单位处理,对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从项目合同款中扣除,不足部分,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单位追偿。

7、其它

7.1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要专职于本项目,整个项目团队的人员需具备实施本项目相关经验和能力;并提供拟投入人员的相关情况说明。

7.2由于本项目各分项涉及面广,且要求高,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各项专职人员,以及具体负责事宜。

7.3在组织展览各项工作时,必须服从活动的总体要求,其具体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活动文件要求的规定,活动期间的各项工作计划应报备采购人,经协商确认后方可组织开展。

(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9月20日止(具体时间采购单位另行通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报名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03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5、如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投标(响应)无效。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8、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9、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10、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11、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投标人可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进行操作。

12、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项目开标前,投标人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1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4、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15、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公园路38号

联系人:包袁海

联系电话:0512-698230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

联系人:邬汝超、张萱、沈川渝

联系电话:0512-65161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邬汝超、张萱、沈川渝

电话:0512-65161797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6月(第3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6月(第3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采购预算
(万元)
预计采购月份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备注
1 第六届运博会展馆主场服务 对整个运博会展馆现场实行全方位管理、协调和服务,主要服务范围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配合主办单位相应工作、展馆协调、展商服务、报馆手续、现场管理、安全保卫等服务内容;2.承担展会主办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能够在主办方、场馆方、参展商和观众之间架起桥梁与纽带;3.做好场内外重要点位环境布置及指引;4.负责支付展馆场租和水电保障等费用。 320 2024-08
2 第六届运博会展览展示内容策划实施项目 根据第六届运博会整体方案,配合主办单位,对本届运博会的运河城市文旅精品展(含非遗品牌专区)、运河特色文旅产业展(含运河文旅产业专区、运河旅游产品交易专区、运河体育旅游专区、运河生活美学专区)、运河美食文化展、丝路与运河的邂逅主题展等4大项展览展示内容,提供策划和组织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1.围绕推动文旅体商融合发展目标,组织策展、招展、布展、运维、撤展等工作;2.对外省参展单位实施补贴;3.负责拉萨市,伊犁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秭归县展示搭建费用;4.负责策划和组织展览展示内容部分涉及的创意场景功能区、舞台搭建、演出策划组织等相关配套活动;5.负责协助展会期间展商沟通协调和展示效果呈现、互动活动安排组织等工作。 1,050 2024-08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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