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物投资-竞争性磋商-GT2023-SH221-重症救治设备1批采购-采购公告
金额
13.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9/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9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592-7702235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季0592-221983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7
公告正文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采购条件
受厦门市海沧医院委托,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GT2023-SH221重症救治设备1批采购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61.28万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5个采购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采购包1: 项目名称:多功能监护仪(含脑氧监测模块),采购预算:18万元,项目内容:多功能监护仪(含脑氧监测模块);数量:1套;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其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包2: 项目名称:推注泵系统,采购预算:13.9万元,项目内容:推注泵系统;数量:2套;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其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包3: 项目名称:心电监护仪,采购预算:10万元,项目内容:心电监护仪;数量:5台;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其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包4: 项目名称:转运监护仪,采购预算:4.4万元,项目内容:转运监护仪;数量:2台;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其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包5: 项目名称:支气管镜,采购预算:14.98万元,项目内容:支气管镜;数量:1套;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其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 | 资质要求 |
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若磋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2)若磋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磋商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
3 |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
4 | 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5 | 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磋商当日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③被“信用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 ④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 (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
2.特定资格要求
有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 | 资质要求 |
1 | 1、供应商须根据所报的医疗器械分类,提供以下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备案证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
2 | 2、供应商所报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3.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采购包2:
1.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 | 资质要求 |
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若磋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2)若磋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磋商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
3 |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
4 | 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5 | 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磋商当日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③被“信用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 ④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 (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
2.特定资格要求
有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 | 资质要求 |
1 | 1、供应商须根据所报的医疗器械分类,提供以下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备案证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
2 | 2、供应商所报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3.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采购包3:
1.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 | 资质要求 |
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若磋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2)若磋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磋商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
3 |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
4 | 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5 | 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磋商当日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③被“信用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 ④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 (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
2.特定资格要求
有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 | 资质要求 |
1 | 1、供应商须根据所报的医疗器械分类,提供以下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备案证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
2 | 2、供应商所报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3.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采购包4:
1.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 | 资质要求 |
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若磋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2)若磋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磋商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
3 |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
4 | 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5 | 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磋商当日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③被“信用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 ④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 (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
2.特定资格要求
有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 | 资质要求 |
1 | 1、供应商须根据所报的医疗器械分类,提供以下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备案证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
2 | 2、供应商所报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3.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采购包5:
1.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 | 资质要求 |
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若磋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2)若磋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磋商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
3 |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
4 | 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5 | 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磋商当日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③被“信用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 ④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 (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
2.特定资格要求
有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 | 资质要求 |
1 | 1、供应商须根据所报的医疗器械分类,提供以下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备案证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
2 | 2、供应商所报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3.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3-09-28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采购包1人民币50元;采购包2人民币50元;采购包3人民币50元;采购包4人民币50元;采购包5人民币50元;
获取方式: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欲参与采购包(合同包)的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采购文件以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后可免费在线预览招标(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05-9899。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3-10-07 15:00:00】
2、提交方式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线上磋商:供应商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平台,完成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的提交。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10-07 15:00:00】
2、开启地点:在线进行
七、其他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厦门市海沧医院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区海裕路89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2-7702235
2、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联系人:王季、林晶晶、黄振斌
联系电话:0592-2219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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