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出行服务系统” 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大件路白家段118号。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四川省省级高速公路公众服务平台,系统覆盖公众高速公路公众出行服务需求的“出行服务、出行资讯、智慧服务区、车辆救援服务、公众号视频服务”等功能。
2.3 招标范围: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结合出行服务系统建设项目的业务需求,负责出行服务系统设计与系统开发以及部署、培训、售后服务等其他要求。
2.4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2个月,其中试运行期3个月。软件质量保证期(含免费升级服务)12个月(从交工之日算起)。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为11标段。
2.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和设计要求,满足本项目正常使用功能和使用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计算机技术与应用、工程管理、通信、机电专业)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信用等级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内容为准);
②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申请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申请;
③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申请;
④近3 年(2019 年1月1日起至今)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16日17时00分前(同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在四川交通在线(https://www.scjtonline.cn/)上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补遗等相关资料)。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22日14时00分,地点为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成都市天合凯旋广场2号楼7层)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交通在线(https://www.scjtonline.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
地 址:双流区大件路白家段118号 |
地 址:成都市天合凯旋广场2号楼7层 |
邮 编:610000 |
邮 编:610041 |
联 系 人:陈先生 |
联 系 人:李女士 |
联系电话:028-63066140 |
联系电话:028-85968979 |
附件下载:
11标段-出行服务系统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doc11标段-出行服务系统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doc
招标人 | : | 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
日期 | : | 2022年07月29日 |
招 标 人: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
地 址:双流区大件路白家段118号 | 地 址:成都市天合凯旋广场2号楼7层 |
邮 编:610000 | 邮 编:610041 |
联 系 人:陈先生 | 联 系 人:李女士 |
联系电话:028-63066140 | 联系电话:028-85968979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双流区大件路白家段118号联系人:陈先生电 话:028-63066140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地 址:成都市天合凯旋广场2号楼7层联系人:李女士电 话:028-85968979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出行服务系统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资金来源:自筹;比例:100%;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结合出行服务系统建设项目的业务需求,负责出行服务系统设计与系统开发以及部署、培训、售后服务等其他要求。 |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12个月,其中试运行期3个月。质量保证期(含免费升级服务)12个月(从交工之日算起)。 | |||||||||||||
1.3.3 | ★质量要求 | 满足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和设计要求,满足本项目正常使用功能和使用条件。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附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3)人员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计算机技术与应用、工程管理、通信、机电专业)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应附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4)信誉要求:(应附承诺函原件)①投标人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信用等级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内容为准);②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申请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申请;③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申请;④近3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限制投标的情形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12 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是指:投标人存在被法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管理制度作出被暂停或取消一定时期投标资格的已生效行政处罚或行政管理措施,其限制投标范围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管理制度适用范围相同,与行政处罚或行政措施规定的限制投标行政区域无关。“骗取中标”是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骗取中标包括投标人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中被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认定并该投标人没有提出异议、投诉的,也包括行政监督部门已经生效的处理处罚中认定的、司法机关在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 中认定的弄虚作假事实。投标人在参加招投标活动最近三年内,因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被取消(禁入) 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期限届满,可以参加招投标活动。骗取中标最近三年内是指:被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从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算;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处罚从处理处罚之日起算;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从生效之日起算,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严重违约”是指:(1)在经营活动中,被行政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或严重违约的。(2)在经营活动中,被行政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3)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转包的。(4)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违法分包 2 次以上的。(5)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投标人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 2 次以上的。(6)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 2 次以上的(发包人有过错或不可抗力除外)。(7)在既往以信用担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中,保证人没有承担保证责任,被保证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保证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已经承 担保证责任的不计)。(8)投标人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行政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注:(1)本项中的选择为多项选择。招标人可以全选(包括有些可选择项可能只有一项)、也可以任选其中一项或几项,还可以都不选。招标人没有选择的项,不得就同一个问题和相似的内容再另行规定。没有选择的项删除,不改变已选择项的编号,下同。以下没有标明“单项选择”的都为“多选择项”,不再单独注明。(2)除以上限制投标的情形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再另增加限制投标的情形。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0.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公告形式发布。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1.12.3 | 偏离 | 不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补遗书、答疑书、技术要求等(若有时)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书面形式提出。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公告形式发布。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以网络送达为准,由投标人自行下载使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在另行通知。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公告形式发布。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同本须知前附表第2.2.2款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自行下载,无需确认。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
3.2.3 | 报价方式 | 投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自主报价。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控制上限,凡是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其中:本项目总限价(元)其中竞争性部分费用(元)非竞争性部分费用(元)建设开发费暂列金3670419.653495637.76174781.89 | 本项目总限价(元) | 其中 | 竞争性部分费用(元) | 非竞争性部分费用(元) | 建设开发费 | 暂列金 | 3670419.65 | 3495637.76 | 174781.89 | ||||
本项目总限价(元) | 其中 | ||||||||||||||
本项目总限价(元) | 竞争性部分费用(元) | 非竞争性部分费用(元) | |||||||||||||
本项目总限价(元) | 建设开发费 | 暂列金 | |||||||||||||
3670419.65 | 3495637.76 | 174781.89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由其支付的各种税费。本项目费用以人民币计算和支付。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6000.00元。(2)投标保证金收取的形式:采用保函或现金形式。1)投标保证金若采用保函的形式,保函应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若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自有格式,保函内容不得做出降低担保效力的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于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担保内容作出实质性修改。投标保函中投标有效期若为具体的日期,应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含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投标人须将保函影印件(彩色或黑白)装入投标文件。2)若采用现金担保形式投标保证金若采用现金担保的形式,现金担保须通过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方式由投标人的对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投标人须将电汇回执单或现金转账凭证影印件(彩色或黑白)装入投标文件。(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1)招标人委托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统一收退投标保证金。2)收款单位: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开户行:成都市工行小南街支行。银行账号:4402 2044 0910 0000 359。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6日17:00(非保函方式,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保函方式,以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保函原件时间为准)。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拒签合同”是指:(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1年度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时间要求 | /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7.1 | ★投标文件格式 | (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不包括所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作废标处理。(6)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 | |||||||||||||
3.7.3(1)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 |||||||||||||
3.7.3(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贰 份,电子文档 壹 份(U盘)。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3.7.3(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 |||||||||||||
4.1.1 | 投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 |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全称:(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项目编号: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22日14时00分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 |||||||||||||
5.2(4) | 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由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交叉检查所有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并由招标人和现场监督核查。(2)开标顺序: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现场开启各投标人的商务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等并加以记录,由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 | |||||||||||||
6.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限定在1至3人,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需推荐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人数可少于需推荐的人数。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交通在线(https://www.scjtonline.cn/)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前向招标人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收款单位名称: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工行武侯祠支行;账户:4402256009006509709。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编页码和小签 | 不作强制要求。 | |||||||||||||
10.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 |||||||||||||
10.3 | 中标价 | 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 | |||||||||||||
10.4 | 确定中标人 | 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注:(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第五十八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根据川府发〔2007〕14号(二十二),招标人应依法确定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
10.5 | 压证制度 | / | |||||||||||||
10.6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行招标人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经理。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未经招标人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经理。 | |||||||||||||
10.7 | 合同备案 | / | |||||||||||||
10.8 |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 | |||||||||||||
10.9 | 知识产权 | (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除非招标文件特别规定,招标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招标人享有使用权(含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 |||||||||||||
10.10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
10.11 | 其他 | 据川发改招管【2011】1210号文精神,在全省严格执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 | |||||||||||||
10.12 | 合同签订 | 签约合同价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以投标文件人员变更、履约保证金缴纳、进度款拨付、等无正当理由拒签或要求缓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 |||||||||||||
10.13 | 招标文件的解释 | (1)《省进一步要求》由制定部门按职责分工作出解释。(2)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释。对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备案的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 | |||||||||||||
10.14 | 低于成本评审 | 低于最高投标限价(含暂列金)75%的投标总报价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除投标报价或评标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外,所有投标文件均应进行评标价评分。 | |||||||||||||
注:①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料提供原件,以核实其真实性;若投标人拒不提供,视为放弃中标候选人权利。②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 |
2.1初步评审标准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项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人员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计划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30 分投标人资质、荣誉、能力及业绩: 31 分项目管理机构: 14 分技术评分: 25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含暂列金)×k1×k2 + 各有效投标的评审价(含暂列金)的算术平均值×k3低于最高投标限价(含暂列金)75%的投标总报价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k1:指在计算基准价时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下浮比例,由招标人在开标会上现场从0.95、0.94、0.93、0.92、0.91、0.90六个数据中随机抽取一个数据并作为基准价计算的依据;k2:指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在基准价中所占权重;k3:指各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在基准价中所占权重。k2+k3=1,k2和k3的设置为如下3组(K2=0.6、K3=0.4,K2=0.55、K3=0.45,K2=0.5、K3=0.5),具体采用的组合,由投标人代表在开标会上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含暂列金)-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 | 投标报价(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含暂列金)等于基准价的得30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其有效报价每增加1%扣0.5分,每减少1%扣0.25分,扣完为止。(不足1%的按1%计算)。 | |
2.2.4 | 投标人资质、荣誉及能力与业绩31分 | 资质及荣誉5分 | 投标人具有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人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人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3级认证,提供CMMI3及以上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1分。投标人具有软件企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2.2.4 | 投标人资质、荣誉及能力与业绩31分 | 技术能力6分 | 投标人具有出行服务或救援系统相关领域的高新技术产品;或具有出行服务或救援系统相关领域的软著权证书,每提供一类证书得1分,重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2.2.4 | 投标人资质、荣誉及能力与业绩31分 | 业绩20分 | (1)投标人近5年内(验收证明材料签字、盖章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后,否则无效)具有交通行业高速公路类似项目业绩,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及以上,每增加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①类似项目业绩是指:高速出行服务软件开发相关项目;②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包括签订合同的首页、产品清单或建设内容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包括验收意见、建设单位盖章页等内容的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③该项下的合同不可与“业绩(2)”的合同重复,同一份合同最多只能得2分。 |
2.2.4 | 投标人资质、荣誉及能力与业绩31分 | 业绩20分 | (2)投标人近5年内(验收证明材料签字、盖章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后,否则无效)具有高速救援类似项目业绩,每增加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①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交通行业高速救援系统软件开发相关项目;②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包括签订合同的首页、产品清单或建设内容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包括验收意见、建设单位盖章页等内容的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③该项下的合同不可与“业绩(1)”的合同重复,同一份合同最多只能得2分。 |
2.2.5 | 项目管理机构14分 | 项目经理3分 | 项目经理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注:①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交通行业高速出行服务或救援系统软件开发相关项目②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个人。③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由投标人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④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包括签订合同的首页、产品清单或建设内容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包括验收意见、建设单位盖章页等内容的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⑤所提供的上述材料须附含拟派人员名字及职务,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则投标人还须提供证明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加盖用户单位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
2.2.5 | 项目管理机构14分 | 技术负责人5分 | 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计算机技术与应用、工程管理、通信、机电专业)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技术负责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作为技术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注:①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交通行业高速出行服务或救援系统软件开发相关项目②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个人。③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由投标人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④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包括签订合同的首页、产品清单或建设内容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包括验收意见、建设单位盖章页等内容的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⑤所提供的上述材料须附含拟派人员名字及职务,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则投标人还须提供证明其在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的证明材料(加盖用户单位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
2.2.5 | 项目管理机构14分 | 项目组成员配置6分 | 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外其他项目组成员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系统分析师书资格证书、系统架构设计师资格证书、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资格证书、计算机类(含电子类、通信互联网等)高级工程师证书,每提供1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2分。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外其他项目组成员具有软件设计师资格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软件评测师资格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资质证书、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资格证书、(ITSS)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ITSS)IT服务工程师证书,每提供1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外其他项目组成员有4人,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0.5分,本项最多得2分。注:①上述人员中一人多证或多人同证的,不重复计分。②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由投标人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2.6 | 技术评分25分 | 技术指标10分 | 所有技术标准和要求均完全满足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不扣分。对任一《技术标准要求》中“☆”号关键指标项未提供原型设计或系统截图或不满足的,扣3分;对任一《技术标准要求》中“▲”号重要指标项未提供设计思路或功能点设计或不满足的,扣2分;对任一《技术标准要求》中非“▲”号或非“☆”号指标项不满足的,有一项扣1分(“★”号除外);本项累计最高扣10分。 |
2.2.6 | 技术评分25分 | 对项目需求的理解程度1分 | 对项目建设背景及建设需求理解充分,熟悉出行及救援服务体系建设,关键点响应简洁明确,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得0-1分。 |
2.2.6 | 技术评分25分 | 系统架构设计2分 | 对项目本系统架构设计的完整性及对业务流程规划的科学、合理性进行评分,得0-2分。 |
2.2.6 | 技术评分25分 | 系统功能设计2分 | 各子系统功能描述具体全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业务设计合理,贴合实际业务规范,得0-2分。 |
2.2.6 | 技术评分25分 | 项目实施组织方案1分 | 对投标人的实施组织方案(包含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项目管理及施工方案、实施计划、安全措施、风险分析及应对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性评价,得0-1分。 |
2.2.6 | 技术评分25分 | 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方案1分 | 对投标人是否具备完备的服务体系,专项售后人员配备是否合理,后期服务及售后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及是否满足各项维护时限要求进行综合性评价,得0-1分。注:投标文件中,如果无以上各项相关内容之一,该项得分为0分。 |
2.2.6 | 技术评分25分 | 方案演示8分 | 演示时间要求:本次演示时间要求控制在10分钟内完成。为了考察对本项目的功能理解,界面展示效果研发能力。需要对本项目所建设内容做DEMO版本的演示。功能需求满足度高、功能实现清晰、业务流程贴合紧密、演示效果优得6-8分;能够根据功能需求进行核心模块的系统功能演示,业务逻辑性较好,功能模块可以实现,但需求满足度一般得3-5分;基本能根据功能需求进行部分核心业务的功能演示,但业务逻辑性、完整性差得 1-2分;未演示或演示的DEMO版本界面功能无法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注:①投标人提供存放本项目DEMO软件或PPT的演示视频资料(10分钟以内)的U盘,在U盘中单独存放此部分资料,并将其命名为“视频动态演示”。进行上述各项的动态演示及说明;②如果系统演示中无以上各项相关内容之一,该项得分为0分;演示视频须配有简洁的配音讲解,若无配音讲解扣2分,演示视频中应为投标人制作的DEMO软件。若采用PPT、截图等形式演示,需乘以系数0.5后为最终演示得分;③视频动态演示资料的格式须为mp4、rm、vi、wmv、rmvb其中之一,如因格式错误造成无法演示的,视为无效演示资料。 |
序号 | 功能模块 | 功能明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备注 |
1 | 高速路况发布 | 全省调整一张图的简图形式展示四川全省高速线路。 | 项 | 1 | |||
1 | 高速路况发布 | ☆在简图上展示四川全省高速路况,收费站状态、事件、施工、视频上云相关信息,并展示在对应的地图上,并可自由筛选; | 项 | 1 | |||
1 | 高速路况发布 | 针对全省、线路、城市维度对简图进行筛选; | 项 | 1 | |||
1 | 高速路况发布 | 根据用户选择的起始位置在简图展示路线规划。 | 项 | 1 | |||
2 | 出行导航 | 完成与高德或百度等导航服务企业的对接; | 项 | 1 | |||
2 | 出行导航 | 向导航app提供路线导航辅助信息。 | 项 | 1 | |||
3 | 气象服务 | 对接天气平台,对全省高速线路进行精准的天气信息查询预报。 | 项 | 1 | |||
3 | 气象服务 | 提供天气浏览,点击高速路域的任意路段,通过桩号精准定位,查询该路段的天气信息。 | 项 | 1 | |||
4 | 收费信息查询 | 对接收费系统。 | 项 | 1 | |||
4 | 收费信息查询 | 利用费率信息,通过高速出行的起止位置进行高速通行费用的预估。 | 项 | 1 | |||
4 | 收费信息查询 | 提供收费站运行状况查询服务。 | 项 | 1 | |||
5 | 路况播报 | 对接路网运行监测系统; | 项 | 1 | |||
5 | 路况播报 | 提供路段拥堵信息播报; | 项 | 1 | |||
5 | 路况播报 | 提供突发事件、事故多发点播报。 | 项 | 1 | |||
6 | 服务区信息播报 | 对接路公司资产管理系统; | 项 | 1 | |||
6 | 服务区信息播报 | 提供服务区经营信息查询; | 项 | 1 | |||
6 | 服务区信息播报 | 提供充电桩、加油站等信息查询; | 项 | 1 | |||
6 | 服务区信息播报 | 对接服务区信息查询屏数据系统。 | 项 | 1 | |||
7 | 救援服务 | ☆对接救援服务分发平台; | 项 | 1 | |||
7 | 救援服务 | ☆完成救援数据采集; | 项 | 1 | |||
7 | 救援服务 | ☆完成与路网运行监测系统的对接; | 项 | 1 | |||
7 | 救援服务 | ☆提供救援服务入口,并实现救援服务相关功能; | 项 | 1 | |||
7 | 救援服务 | 提供进度查询及评价功能; | 项 | 1 | |||
7 | 救援服务 | 配置路段管理单位和部门端口,向路公司提供登录入口,提供区域救援信息查询服务。 | 项 | 1 | |||
8 | 管理平台 | ☆完成对出行服务、出行资讯、智慧服务区、车辆救援的后台管理配套支持; | 项 | 1 | |||
8 | 管理平台 | 完成系统组织架构管理; | 项 | 1 | |||
8 | 管理平台 | 完成用户权限、数据权限管理; | 项 | 1 | |||
8 | 管理平台 | 完成基础数据的维护与配置管理; | 项 | 1 | |||
8 | 管理平台 | 完成救援业务、救援工单管理; | 项 | 1 | |||
8 | 管理平台 | 完成服务评价反馈与管理分析服务; | 项 | 1 | |||
8 | 管理平台 | 完成操作日志、业务统计分析等服务; | 项 | 1 | |||
9 | 公众视频服务(软件) | 单节点或级联情况下,将实时或历史图像数据转发监控客户端、电视墙服务、视频存储服务、上级平台;将PVG/PVGPLUS、GB28181及市面常见的RTSP/RTMP等视频转化为HLS/HTTP-FLV/Websocket-FLV/RTMP等标准流媒体协议流,满足web端和移动端直接进行视频直播与点播。支持HTTP-FLV、Websocket-FLV、HLS、RTMP等多种流媒体协议流输出;支持PVG(6.7/10.1/10.2)、GB28181、PFS、RTSP等私有流和标准流转化;支持H264、H265、MPEG4、SVAC-1视频编码格式;支持AAC、G711、PCM音频编码格式;支持云台控制功能;支持语音对讲功能;支持脱壳转码(不支持二次编码);其他要求:☆视频的默认传输路径(手动选定)断开时,自动选择其他路径进行传输,该视频可正常浏览的功能(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及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CMA或CNAS认证质检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予以佐证)。☆系统支持管理端对推送视频资源的并发路数和抢占级别进行设置的功能(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及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CMA或CNAS认证质检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予以佐证)。☆支持将本级平台的视频资源(全部或部分)向其他平台(包括上级、本级和下级)进行推送的功能(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及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CMA或CNAS认证质检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予以佐证)☆当上级用。户在干线全部被占用的情况下,查看下级平台不同的视频时,可抢占低级用户的干线进行视频播放,同时被抢占用户得到系统通知的功能(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及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CMA或CNAS认证质检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予以佐证)。 | 套 | 1 | |||
10 | 暂列金 | / | 项 | 1 | 174781.89 | 174781.89 | |
合计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2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3 | 工期 | ||
4 | 投标有效期 | 日历天 | |
5 | 工程质量 | ||
6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正/负偏离 | 投标应答 |
1 | |||
2 | |||
3 | |||
4 | |||
5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 | 招标文件要求 | 正/负偏离 | 投标响应内容 | 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章节、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价格 | 备注 |
1 | |||
2 | 暂列金 | 174781.89 | |
合计 |
序号 | 功能模块 | 功能明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1 | 高速路况发布 | 全省调整一张图的简图形式展示四川全省高速线路。 | 项 | 1 | |||
1 | 高速路况发布 | ☆在简图上展示四川全省高速路况,收费站状态、事件、施工、视频上云相关信息,并展示在对应的地图上,并可自由筛选; | 项 | 1 | |||
1 | 高速路况发布 | 针对全省、线路、城市维度对简图进行筛选; | 项 | 1 | |||
1 | 高速路况发布 | 根据用户选择的起始位置在简图展示路线规划。 | 项 | 1 | |||
2 | 出行导航 | 完成与高德或百度等导航服务企业的对接; | 项 | 1 | |||
2 | 出行导航 | 向导航app提供路线导航辅助信息。 | 项 | 1 | |||
3 | 气象服务 | 对接天气平台,对全省高速线路进行精准的天气信息查询预报。 | 项 | 1 | |||
3 | 气象服务 | 提供天气浏览,点击高速路域的任意路段,通过桩号精准定位,查询该路段的天气信息。 | 项 | 1 | |||
4 | 收费信息查询 | 对接收费系统。 | 项 | 1 | |||
4 | 收费信息查询 | 利用费率信息,通过高速出行的起止位置进行高速通行费用的预估。 | 项 | 1 | |||
4 | 收费信息查询 | 提供收费站运行状况查询服务。 | 项 | 1 | |||
5 | 路况播报 | 对接路网运行监测系统; | 项 | 1 | |||
5 | 路况播报 | 提供路段拥堵信息播报; | 项 | 1 | |||
5 | 路况播报 | 提供突发事件、事故多发点播报。 | 项 | 1 | |||
6 | 服务区信息播报 | 对接路公司资产管理系统; | 项 | 1 | |||
6 | 服务区信息播报 | 提供服务区经营信息查询; | 项 | 1 | |||
6 | 服务区信息播报 | 提供充电桩、加油站等信息查询; | 项 | 1 | |||
6 | 服务区信息播报 | 对接服务区信息查询屏数据系统。 | 项 | 1 | |||
7 | 救援服务 | ☆对接救援服务分发平台; | 项 | 1 | |||
7 | 救援服务 | ☆完成救援数据采集; | 项 | 1 | |||
7 | 救援服务 | ☆完成与路网运行监测系统的对接; | 项 | 1 | |||
7 | 救援服务 | ☆提供救援服务入口,并实现救援服务相关功能; | 项 | 1 | |||
7 | 救援服务 | 提供进度查询及评价功能; | 项 | 1 | |||
7 | 救援服务 | 配置路段管理单位和部门端口,向路公司提供登录入口,提供区域救援信息查询服务。 | 项 | 1 | |||
8 | 管理平台 | ☆完成对出行服务、出行资讯、智慧服务区、车辆救援的后台管理配套支持; | 项 | 1 | |||
8 | 管理平台 | 完成系统组织架构管理; | 项 | 1 | |||
8 | 管理平台 | 完成用户权限、数据权限管理; | 项 | 1 | |||
8 | 管理平台 | 完成基础数据的维护与配置管理; | 项 | 1 | |||
8 | 管理平台 | 完成救援业务、救援工单管理; | 项 | 1 | |||
8 | 管理平台 | 完成服务评价反馈与管理分析服务; | 项 | 1 | |||
8 | 管理平台 | 完成操作日志、业务统计分析等服务; | 项 | 1 | |||
9 | 公众视频服务(软件) | 单节点或级联情况下,将实时或历史图像数据转发监控客户端、电视墙服务、视频存储服务、上级平台;将PVG/PVGPLUS、GB28181及市面常见的RTSP/RTMP等视频转化为HLS/HTTP-FLV/Websocket-FLV/RTMP等标准流媒体协议流,满足web端和移动端直接进行视频直播与点播。支持HTTP-FLV、Websocket-FLV、HLS、RTMP等多种流媒体协议流输出;支持PVG(6.7/10.1/10.2)、GB28181、PFS、RTSP等私有流和标准流转化;支持H264、H265、MPEG4、SVAC-1视频编码格式;支持AAC、G711、PCM音频编码格式;支持云台控制功能;支持语音对讲功能;支持脱壳转码(不支持二次编码);其他要求:☆视频的默认传输路径(手动选定)断开时,自动选择其他路径进行传输,该视频可正常浏览的功能(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及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CMA或CNAS认证质检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予以佐证)。☆系统支持管理端对推送视频资源的并发路数和抢占级别进行设置的功能(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及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CMA或CNAS认证质检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予以佐证)。☆支持将本级平台的视频资源(全部或部分)向其他平台(包括上级、本级和下级)进行推送的功能(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及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CMA或CNAS认证质检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予以佐证)☆当上级用。户在干线全部被占用的情况下,查看下级平台不同的视频时,可抢占低级用户的干线进行视频播放,同时被抢占用户得到系统通知的功能(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及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CMA或CNAS认证质检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予以佐证)。 | 套 | 1 | |||
10 | 暂列金 | / | 项 | 1 | 174781.89 | 174781.89 | |
合计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网址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投标产品制造商名称 | ||||
备注 |
项目或指标 | 单位 | 年 | 年 | 年 |
一、注册资金 | 万元 | |||
二、净资产 | 万元 | |||
三、总资产 | 万元 | |||
四、固定资产 | 万元 | |||
五、流动资产 | 万元 | |||
六、流动负债 | 万元 | |||
七、负债合计 | 万元 | |||
八、营业收入 | 万元 | |||
九、净利润 | 万元 | |||
十、现金流量净额 | ||||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 % | |||
1.净资产收益率 | % | |||
2.总资产报酬 | % | |||
3.主营业务利润率 | % | |||
4.资产负债率 | % | |||
5.流动比率 | % | |||
6.速动比率 | % |
姓 名 | 年 龄 | 专 业 | |||||
职 称 | 公司单位职 务 | 拟在本标段工程担任职务 | |||||
毕业学校 |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年 | ||||||
经 历 | |||||||
年~ 年 | 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 | 担任何职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目前任职项目状况 | 项目名称 | ||||||
目前任职项目状况 | 担任职位 | ||||||
目前任职项目状况 | 可以调离日期 | ||||||
备注 |
姓名 | 年 龄 | 专 业 | ||||
职称 | 公司单位职 务 | 拟在本标段工程担任职务 | ||||
毕业学校 |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年 | |||||
经 历 | ||||||
年~ 年 | 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 | 担任何职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获奖情况 | ||||||
目前任职项目状况 | 项目名称 | |||||
目前任职项目状况 | 担任职位 | |||||
目前任职项目状况 | 可以调离日期 | |||||
备注 |
类别 | 拟派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类别 | 拟派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
常驻场人员 | ||||||||
常驻场人员 | ||||||||
常驻场人员 | ||||||||
常驻场人员 | ||||||||
其它技术人员 | ||||||||
其它技术人员 | ||||||||
其它技术人员 | ||||||||
其它技术人员 | ||||||||
其它技术人员 | ||||||||
其它技术人员 |
项目名称 | |
买方名称 | |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
签约合同价格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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