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5年公众责任险等商业保险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金额
10.3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fz2024招字061-1号
预算金额759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煊惠0591-22332931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滨0591-87301172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ZZFZ2024招字061-1号(招标文件编号:ZZFZ2024招字061-1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公众责任险等商业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北路558号金三桥大厦2#楼9层0203A单元、3#楼11层04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10.39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      品目号1-1:公众责任险;
品目号1-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  
   品目号1-1:福州市闽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管辖的公路区域范围内从事管理、维修保养等业务,因下列过失导致发生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品目号1-2:(1)公路路基、路面、桥涵隧、沿线设施、公路绿化(包括砌体、环岛及中央绿化带养护施工)、零星水毁等日常维修养护;(2)公路班站房屋修缮、小修养护工程项目、班站内业管理工作以及代建工程项目等。现为辖区专养公路日常维修养护、公路班站房屋修缮及代建工程雇用人员投保,以及为根据单位安排,增加的临时任务工作人员(含外援)投保。  
   品目号1-1:
1、保障要求:(1)福州市闽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管辖的公路区域范围内从事管理、维修保养等业务,因下列过失导致发生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以下约定负责赔偿:①除防护网以外的其他公路设施(含公路服务区设施)损坏后维修不及时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②因路面坑槽、沉陷、车辙、错台等病害及窨井、检查井等井盖损坏,而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③路面杂物清理不及时而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④广告、霓虹灯、装饰物、标志牌、沿线路树、路网监控探头等发生掉落、倾覆和倒塌,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⑤使用工程机械设备因疏忽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⑥防护网损坏后维修不及时造成再次溜塌方或落石等导致第三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⑦养护作业安全布控不规范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⑧因自然灾害等突发状况引起的落石及溜塌方。(2)特别约定: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损坏后维修不及时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属于保险责任范围。(3)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约定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在发生公众责任保险事故后,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2、年累计赔偿限额为300万,每次事故总赔偿限额为200万,其中人身伤害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150万、财产损失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50万、每人每次赔偿限额为50万,其中医疗为5万。3、免赔:财产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人民币10%后100%理赔。医疗费用免赔额100元后100%理赔。4、保险期限:1年。
品目号1-2:
1、采购人辖区专养公路里程124.877公里(若发生国省道移交接养,以最新国省道数据为准),工程总价759万元。 2、工程内容:(1)公路路基、路面、桥涵隧、沿线设施、公路绿化(包括砌体、环岛及中央绿化带养护施工)、零星水毁等日常维修养护;(2)公路班站房屋修缮、小修养护工程项目、班站内业管理工作以及代建工程项目等。现为辖区专养公路日常维修养护、公路班站房屋修缮及代建工程雇用人员投保,以及为根据单位安排,增加的临时任务工作人员(含外援)投保。3、保障要求:上班生产期间及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伤害致死、致残的最高保额为100万元,医疗最高保额10为万元。住院期间补贴为200元/天。4、特别约定:本保单为不记名方式投保,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索赔时无需提供相关安监证明或建筑主管部门证明以及公安机关证明。5、免赔: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人民币100元后100%理赔。住院免赔天数为1天。6、保险期限:1年。  
   目号1-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品目号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品目号1-1: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品目号1-2: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虹、肖宝荣、林煊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1.2%。②若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基准:按采购包的中标(成交)金额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采购人。代理服务费银行账号:开户名称: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长青路支行;银行账号:35101513001052501886。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闽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梅溪路        
联系方式:林煊惠 0591-22332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78号盛丰大厦3号楼四层            
联系方式:罗滨、黄梦园 0591-87301172、879339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滨、黄梦园
电 话:  0591-87301172、87933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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