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装卸劳务外包服务(第三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金额
14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hh-2023-019
预算金额14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芳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覃敏1770841678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5
公告正文


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装卸劳务外包服务(第三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HNHH-2023-019)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郴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装卸劳务外包服务(第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0万元,招标人为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装卸劳务外包服务(第三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装卸劳务外包服务(第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装卸劳务外包服务(第三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
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
执照》副本);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
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
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供应
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
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


购网(www.ccgp-
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
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
购网(www.ccgp
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
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
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
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b中小企业 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需提供5名(含)以上特种设备(叉车)作业人员
证、身份证及健康证复印件,并出具意外保险证明复印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0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
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资


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提供以上资料两套装订成册并加盖
单位公章到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1号燕泉福邸二单
元1710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5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郴州市北湖区石盖
塘镇商业大道南侧)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5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郴州市北湖区石盖
塘镇商业大道南侧)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联系方式0735-
2791558.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石盖塘镇商业大道南侧
联系人:刘芳
电 话:131353550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1号燕泉福邸二单元1710、1711室
联系人: 覃敏
电 话:17708416784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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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装卸劳务外包服务(第三次)竞
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
司装卸劳务外包服务(第三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
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装卸劳务外包服务(第三次)
2、采购代理编号:HNHH-2023-019
3、采购项目预算(含税):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1400000.00元)
囗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5、合同定价方式:口固定总价囝固定单价口成本补偿囗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团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团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4%;
囗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囗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需求
包 号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湖南裕湘食 品有限公司 装卸劳务外 包服务(第三 次)湖南裕湘食 品有限公司 装卸劳务外 包服务(第三 次)详见商文件第四 章“采购需求”1项原料、辅料、产成品(挂 面):13.54元/吨 产成品(波纹面、即食粉、河 粉等):20.18元/吨 包材:5.49元/方 原辅料转运:3.1元/吨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副本);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
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x“信用湖南”网站
(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
网站(xycz.czs.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提
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 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
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
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
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
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团专门面向:团中小企业 囗小微企业口监狱企业口福利性单位。
囗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需提供5名(含)以上特种设备(叉车)作业人员证、身
份证及健康证复印件,并出具意外保险证明复印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1月4日起至2024年1月11日止,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2:00~5: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1号燕泉
福邸二单元1710室)。
3、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
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提供以上资料两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
公章。
4、磋商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09时30分停止提交纸质文
件,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1月15日09时30分。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郴州市北湖
区石盖塘镇商业大道南侧)。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开标现场
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原件。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
收。
七、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
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芳
电 话:13135355009 0735-2791883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石盖塘镇商业大道南侧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敏/赵林香
电 话:17708416784/ 0735-8187771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1号燕泉福邸二单元1710室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 >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
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
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
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
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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