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87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

乙方:福建鑫融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4]HZZB[CS]2020008的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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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为福州市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以学校的需求为中心,贯彻“养”重于“修”的技术服务理念,维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作,延长物资的整体的使用寿命 1 从严控制岗位人员配置,确保学校环境安全,营造高品位、高质量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 1987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捌仟柒佰元整(¥1987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 天内开始服务;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按合同执行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校区物业服务包括校园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校园日常管理维护等;以满足校区正常教学需要,创造安全、舒适、高雅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合同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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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1、采取按月支付方式。 2、成交人须开具国家完税服务类发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支付手续,所需税费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及履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订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物业管理项目概况 ★人员岗位配备表 序号 部门 岗位名 称 人数 配置标准 1 行政 管理员(兼职) 1 负责全面协调沟通 2 环境管理 绿化养护 1 树木,花草,修剪,养护等 3 保洁 3 校园保洁 4 水电维护 水电工(兼职) 1 学校水电设备设施维护保养 (二)管理目标 1、全面推行规范化物业管理。 2、以学校的需求为中心,贯彻“养”重于“修”的技术服务理念,维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作,延长物资的整体的使用寿命。 3、从严控制岗位人员配置,确保学校环境安全,营造高品位、高质量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 4、配合在管学校创评创建工作,并保持已获荣誉。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校区物业服务包括校园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校园日常管理维护等;以满足校区正常教学需要,创造安全、舒适、高雅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具体如下: 1、绿化养护 (1)供应 商负责全校区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包括绿地水肥管理、整形修剪、巡查围护、更新补植、绿地保洁以及应急养护等工作。 (2)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定年度养护计划。 (3)做好绿地更新补植工作,更新补植的苗木要求同种类、同规格,并做好有关记录。 2、校园保洁服务 2.1室内保洁要求 ①室内公共场所:走廊、楼梯道等公共区域每周至少完成1次全面清扫,并巡回保洁;楼梯扶手、窗台至少每周保洁3次;墙面、顶面每月掸尘、去蜘蛛网至少1次。 ②公共卫生间清扫每周不少于五次.台面、水槽(池)干净无积垢物;大小便池无异味和积垢脏迹。 ③及时清理保洁区域内的垃圾桶,垃圾不外漏。保洁工具摆放整齐。 2.2室外保洁要求 ①保洁范围: 操场、绿化带、果壳箱、各类宣传栏橱窗及指示牌、标志牌、路灯柱以及屋顶等。 ②保洁要求: 1.每周保洁不少于五次,主要道路保洁清扫完毕,在校期间巡回保洁。 2.每周在校期间:路面干净、整洁、无异物,垃圾筒保持干净、整洁保持整洁干净。 3.绿化地每周不少于五次巡查保洁。 4.树木上无绑缚物,无乱晾晒物品。 5.发现保洁范围内公共设施,有损坏的及时报修。 ③保洁标准: 要求保洁区域内整洁,无积水、杂物、废纸、烟蒂、无果皮纸屑等遗弃物,无卫生死角,绿化带地面无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保洁区域的垃圾桶、果皮箱。 3、日常维修、勤杂 3.1服务范围: ①房屋的日常维修。 ②水电日常维修。 ③负责对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喷淋设备等供电系统设施每周进行巡查(不少于三次)和维修,及时排除故障,保证电源输入输出畅通;保证学校用水管道畅通。切实保障教学科研办公和学生日常生活所需水电的供应。 3.2原则 ①“主动服务”的原则:维修管理人员要转变以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想学校之所想,急学校之所急,认真解决学校急需解决的维修问题。 ②“质量第一”的原则:维修管理人员必须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第一生命”的思想,遵守维修的有关规范,保证维修材料质量,加强回访,尽力减低返修率。 ③“经济、合理、安全、实用”的原则:维修要加强维修成本管理,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节约维修成本;制定合理的维修计划和方案;通过维修,保证使用人使用安全;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房制宜进行维修,满足教育教学质量和使用功能上的要求。 3.3维修时限 ①急修:半小时内到场处理,一般修理一天内完成,及时率100%、返修率1%,并有回访记录。 ②小修:半小时内到场48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③大修:半小时到场,一天内有答复。 (四)常规服务 1、公共业务受理 (1)设立物业24小时服务制度,受理校区管理部门指 定的公共服务类业务。 (2)协助校区管理部门做好日常保洁、房屋及设施设备、绿化及硬质景观等工作。 (3)校区公共资产的管理。 (4)物业人员注意维护环境的整洁、有序和安全,向访客提供关于校园情况、办公楼内部各服务功能的咨询。 (5)开展信息化管理,使用相应软硬件管理服务平台,满足师生报修服务、投诉、后勤信息公开、交流等服务需求。 2、投诉处理 (1)物业服务中心直接受理的投诉,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回复处理,最长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2)投诉处理属于物业管理责任的,应向顾客道歉并及时纠正。属于无效投诉的应做好解释工作。与投诉者无法协商解决的,应上报校区管理部门处理。 (3)受理、处置的投诉应保持记录。 3、其它服务 (1)重大节日、运动会、迎新、重要来宾到访等重大活动及学校临时性事件的物资保障(具体保障物资经采购人确认后再另行添置或购买),供给和场地布置、卫生保洁等工作。 (2)失物招领等便民服务。 (3)供 应商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增值服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5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福州市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 乙方: 福建鑫融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仓山区金山街道亭头路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永南路南侧、胪雷路西侧阳光环站新城1号地块12号楼11层09商务办公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曾美娇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陈舒婷
联系方法: 15705979676 联系方法: 13860610922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福州仓山支行
账号: 账号: 420872135622

签订地点: 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0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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